发布日期:2024-12-19 点击量:948
昆明城市学院文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校级先进个人及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昆明城市学院学生奖励条例》(2023年修订)、《昆明城市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3年修订)文件精神,近期我院开展了2023-2024学年校级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我院已完成对符合条件学生及班集体的审核评定工作,并将名单面向全院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3天(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1日)。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与文学院联系:
地址:慧宇楼309(海源校区)
行政楼404(杨林校区)
昆明城市学院文学院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