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党总支开展“中文系教师规范十条”公开承诺工作

发布日期:2012-12-03 点击量:294


近期,中文系党总支教工党员和全体教师围绕着本年度学校开展的“迎评促建”系列工作和学校党委年度工作计划的内容,以继续开展“创先争优”为导向,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抓手,以加强系级党务工作,规范教师行为和教学,深入开展素质与能力学分为重点,以调整并完善系级党务工作、学生工作制度和体系,打造特色系级文化活动为基础,建立中文系教师教学行为规范、党员行为规范、学生行为准则为切入点开展中文系党总支工作,提升系级党务工作能力与水平等多项工作开展了讨论。经过讨论,在刘文孝教授初稿,各位教师积极参与讨论的情况下,结合中文系自身实际,形成了《中文系教师规范十条》的指引性条例。条例地讨论和形成,很好的规范了中文系教师的教学、行为规范,指导着中文系教师在教学、工作、生活中严格自律,认真恪守,争取提升中文系在教学、学生工作的水平。中文系全体教师以此条例为准则,面向全系同学公开承诺,并要求学生监督。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中文系教师规范十条
1.为人师表,模范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道德修养”与“八荣八耻”观念。
2.自尊自重,风骨铮铮,言文霭如,行为谦和,言必信,行必果。
3.学而不厌,日知其所无,月勿忘其所能,博洽古今,淹贯中西。
4.热爱学生,先学生之忧而忧,后学生之乐而乐。
5.亦师亦友,尊重学生,尽心尽意,助其成长。
6.勿授己所不明,勿传己所不能,不强不知以为知。
7.诲人不倦,循循善诱,严以律己,亦严以待生。
8.忠于职守,敬业奉献,学校要求,尽职尽责,认真从事,一丝不苟。。
9.不秘所知,不专所有,袍泽师生,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10.闻过则喜,知过则改,切勿贼夫人之子。
 
中文系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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