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学院学生会网编部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13-10-24 点击量:342


 

 

总则
本部门全称是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语言文学学院学生会网编部。为保证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语言文学学院学生会网编部工作的开展,完善网编部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部门内部凝聚力,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以下章程,希望广大成员自觉、主动遵守
第一章  权利和义务
   在学生会网编部工作的所有同学,包括部长、副部长以及干事均为学生会正式成员。通过考核者即颁发聘书,聘书任期原则上为一年。
第一条  学生会网编部成员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一)获得履行学生会网编部职责应有的权利
(二)通过正当途径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事务;
(四)参加学生会的活动;
(五)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工作安排完后,干事可以以正确的方式对上级决策提出不同的意见,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第二条  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积极参加部门内所组织的每次活动,对工作不得无故推委,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成员及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四)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五)为编辑部组织建设与发展建言献策;
(六)时参加编辑部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认真学习编辑采访相关知识,夯实理论基础,提高写作能力
(七)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主动请教,不可擅自做决定;
(八)极主动参与编辑部各项工作,认同网编部组织文化
(九)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十)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在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校、学生会及本部门荣誉
                  章  职责
第一条  部门职责
(一)负责学院官网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的管理和策划编辑;
(二)负责本系系网站的新闻更新发布,以及学院官网新闻发布的联系;
(三)配合宣传部,做好活动的网络及各类新媒体传播平台的宣传;
(四)负责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各类音频的审核和修改;
(五)定期举办网编职能培训,提高网编部各成员在网编方面的工作水平等。
第二条  人员职责
    学生会网编部实行部长负责制,设总部长一名(设于海源校区),设杨林校区部长一名,设副部长若干名(两校区)。 副部长由部长负责,部长由主席团负责。总部长网编部最高领导人,它直接领导网编部下面的负责人及部委,从整体上把握网编部工作动态,传达上级指示,对各校区部门内工作计划加以统筹安排,参与活动的策划、指挥,并负责部门内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整体把握工作,对工作加以统筹安排。
(一)部长职责:
1. 主持网编部的日常工作,熟悉和了解各成员工作情况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成员的工作
2.传达党委和行政领导的决议和指示,贯彻学生会决议,完成学校及院下达的有关任务,协调学校有关部门与学生会各部的工作。
3.掌握各成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搞好工作的交流。
(二)部长及杨林校区负责人职责
1.协助总部长抓好网编部全面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任
2.总部长不在职期间,由部长指定一名副部长代行总部长权。
3.部长一起监督整个部门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一条 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前,由部长汇总成员意见,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主席团。 
第二条 在学期末,由部长汇总网编部成员意见,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主席团存档。 
第三条 组织活动前一周交工作计划及详细策划书,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第四条 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第五条 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
(一)每一个月举行一次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
(二)会议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第二条  网编部会议
(一)每周举行一次部内会议。
(二)时间地点按实际情况而定。 
(三)会议内容由副部长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第三条  会议要求
(一)一般会在群上讨论一些例会的事宜,也会在通知短信中说明会议的主题,各成员应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二)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记录工具,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举行各种会议,会议力求精简、高效,信息沟通到位,问题解决落实,且尽量遵守时间法则,提倡小时会议。
(四)到会人员会议期间要遵守会场纪律,全身心投入会议的讨论当中,不议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必须关闭有声通讯工具;过程中除特殊情况不得接听电话。
(五)会议通知通常会在群内公告以并发信息于部门各成员,各成员务必及时回复并注意礼貌。
(六)散会后,注意保持会场的清洁。
第四条  会议及活动出席情况考核
(一)迟到  开会或活动时在点名之前还未到者视为迟到。无故迟到三次者给予警告处分、并记为一次缺席。因事无法参加会议,委员本人需提前向各部门部长或副部长请假,禁止代请,事后请假一律不受理,请假三次者记为一次缺席。会议请假或突发情况请及时通知部长及副部长,无故缺席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无故缺席三次者取消学生会成员资格,并收回聘书(已颁发的情况下)。
(二)早退  会议或活动结束之前离开会场视为早退。早退三次记为一次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早退处理。
(三)缺席 会议或活动未到或进行到15分钟后还未到者视为缺席缺席三次取消学生会成员资格。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未到处理。
第五章  成员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干部的选拔、任免、培训和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成员的积极性,在努力做好工作的同时,促使自身能力的提高,从而为学生会工作的更好开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干部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成员聘用条件
1. 凡是我院在校生均可在要求期间应聘网编部;
2. 具备新闻工作者的良好专业技能,文字功底好,沟通交际能力强,具有较好的信息采集和处理能力热爱新闻事业,具有敏锐的新闻触角和洞察力,并不断努力提升自我;
3. 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了解新媒体传播
4. 工作积极,认真细致,严谨踏实,富有责任感;
5. 富有团队精神,与其他成员和睦相处;
6. 具有平面设计、多媒体制作等方面特长的同学优先考虑。
第二条  成员进出机制
(一)成员招聘
1. 制定招新计划,做好招新宣传工作;
2. 编辑部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设计面试和笔试题目;
3. 收取简历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4. 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
5. 确定进入实习期人员名单;
6. 三个月实习期(暂定)结束后,根据实习生表现进行考评,确定录用名单,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二)成员退出
成员无故缺席会议两次以及发生下列情况时,编辑部将召开会议,讨论是否对其做出清退决定。
(1)发表内容严重触犯政治性问题;
(2)发表内容中姓名、性别、职务等重要相关信息出现错误
(3)在一篇文章中出现明显错别字两个及以上;
(6)无故未在规定的工作日完成对稿件的发布工作,严重影响后期的工作;
(7)编辑中心对其考核的结果符合清退标准。
(3)未和作者沟通,遗漏、大量删减或增加作者文章的句段,严重曲解作者的写作意图、影响文章质量;
(4)在接到任务后,由于个人问题,没有及时完成稿件编辑工作,从而严重影响工作进度。
第三条  干部的选拔
(一)依据:1、扎实的专业知识  2、职位本身的要求  3、学生干部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二)方式:学生会干部实行聘用制,采取内部提升和外部招聘、公开竞选相结合。
                          内部提升和外部招聘
内部提拔部分干部,有助于提高内部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并且,内部成员对工作比较熟悉,有助于工作开展的延续性;同时,为了避免组织内部工作思路、方法的僵化,给组织带来新的工作思路、方法,而采用外部招聘制相结合。但考虑到外埠同学对内部工作不熟悉,对外公开招聘原则上都是副职,但考察一段时间,符合条件者可升为正职。新选拔生来的学生干部有一定的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实行代理制。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发聘书正式确定为干部,不合格者,无条件辞退。 
第四条  干部的奖惩                           
(一)干部奖励
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会学生干部,可评为推荐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给予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推荐为下届学生会干部的后备人选。并将其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其所在专业。
评定标准:优秀委员由部长推荐,主席团审核;优秀干部由主席团提名,指导教师审核;参看在校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积极性、贡献度等。
评选间期:每学年上下学期各一次,期末时评定,下一学期开学第一次全体成员大会时颁发。
(二)干部惩处
学生会干部任期内工作不负责、不符合学生干部要求或违反相关校规、学生会及部门的有关制度的,将受到相应处分,处分分为:
1、  口头批评(无故迟到达到一次)
2、  警告(无故迟到达到两次或缺席一次)
3、  停职检查(无故迟到达到三次或缺席达到两次)
4、  撤职(无故迟到达到三次或缺席三次)
以上,迟到三次算一次缺席。
对于为反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的学生干部,一律给与撤职处分,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章 问责制度 
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
责任事故的认定 
<1>违反学生会条例及制度; 
<2>有损学生会形象; 
<3>未完成部长交付的任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部委,依照部长及干部意见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相应的责任人,视为一次责任事故。
第七章 其他制度
    根据上级领导要求颁布语言文学学院学生会其他管理制度,在全体会通过后进行。                                           
(一)本章程适用于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语言文学学院学生会网编部。
(二)本条例从颁布之日的执行,严格按照上述条例执行。
(三)本条例解释权归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语言文学学院学生会网编部所有,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四)若本规章制度有与《语言文学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章程》相斥的内容,请以《语言文学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章程》为准。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语言文学学院学生会网编部
                                    二○一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