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昆明城市学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大学生活中取得优异成绩,我校校友李如意捐赠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学生,2026年特设立“优秀毕业生如意奖学金”,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昆明城市学院2026届全日制在籍在校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础条件:以下条件均符合者可以申请优秀学生如意奖学金。
1.申请者在校期间未受到过学校处分。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无挂科,上一学年综合测评和学业成绩均排名班级前10%。
3.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高等学院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心理素质。
(二)选拔条件: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评选优秀学生如意奖学金。
1.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公益劳动、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等有益活动,有突出影响力。
2.专业基础扎实,勇于创新,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在国内外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3.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种学科相关的专业比赛或是创新创业类比赛及科技创新活动。
4.该项奖学金原则上不与学校其他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筑梦奖学金)兼得。
四、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
奖励标准:2000元/人
评选名额:
奖项 | 商学院 | 数工学院 | 法学院 | 文学院 | 教育学院 | 艺术学院 | 体育学院 | 总人数 |
优秀毕业生如意奖学金 | 5 | 1 | 1 | 1 | 1 | 1 | 1 | 11 |
四、评审程序
2026年“优秀毕业生如意奖学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审。为保证“优秀毕业生如意奖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公平公正有效,学校成立“优秀毕业生如意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俞竹青
副组长:徐文渊、施媛波、邹耀辉
成员:学生事务部,教学事务部,校团委,各二级学院院长、党委(党总支)书记、团委(团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优秀毕业生如意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学生事务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具体工作。
(一)各二级学院须将评选的范围、名额及条件等评选事宜以多种方式周知学生。
(二)各二级学院须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参加的评选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等额评定。
(三)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根据评选条件自愿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由辅导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上报至学院进行审核。
(四)各二级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等额评定出本学院的“优秀毕业生如意奖学金”候选人,获奖名单和评审报告报学生事务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学校“优秀毕业生如意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获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获评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核。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学生中广泛宣传,严格按照考核、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逐级推荐、民主评选的程序进行评选,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按质按时完成评优工作。
2.各二级学院评选工作要求在6月5日前完成,并于6月5日中午12时前将纸质版的审批表、汇总名单及电子版汇总名单交至学生事务部。逾期不报,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