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 - 昆明城市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我校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转发)

发布日期:2015-03-25 点击量:329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及北方国际大学联盟放假通知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5年4月4日(周六)、5日(周日)、6日(周一)放假三天。
2015年4月7日(周二)正常上班、上课。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部门、杨林校区管委会根据工作实际,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岗位意识、大局意识,确实做好放假期间两校区的值班安排和师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落实学生假期请销假制度。
2、由于昆曲高速封闭修路,请学生事务部、后勤处及各教学学院做好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提前返校,以免耽误教学时间。
3、请各单位加强节日期间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节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4、放假期间,各中层干部需要离开昆明的,须报学校分管领导备案;辅导员需要离开昆明的,须报所在学院院长或总支书记备案,保持手机畅通。
5、涉及到值班的部门请将值班表于2015年3月26日前报学校办公室沈丽晶老师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按要求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若有重大突发事件,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值班人员另行通知(详见“学校公告”网页)。
6、各单位要加强教工的遵纪守法教育工作,严禁酒后驾车、外出人员应注意人身安全。节日期间是公众活动及亲朋好友聚会的高峰期,请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文明祭祀,少去人多拥挤的地方,避免感染传染性疾病。
三、两校区值班电话
学校值班电话(传真):0871-68301155,0871-68352349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871-68301007(海源校区)
                    0871-67985296(杨林校区)
各单位负责人、辅导员须保持手机畅通。
四、请各部门接《通知》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