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23 点击量:399
根据《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学校校级先进的通知》和《昆明城市学院学生奖励的条例》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艺术学院认真组织评选推荐,经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2021——2022学年学校校级先进评优结果面向学院公示。
名单公示期为三天(自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0日止),公示期内若同学或老师若有异议,可以与艺术学院联系:
地址:海源校区报国楼411
电话:1309995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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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艺术学院2021——2022学年校级先进评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