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 - 昆明城市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学校校级先进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23 点击量:399


根据《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学校校级先进的通知》和《昆明城市学院学生奖励的条例》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艺术学院认真组织评选推荐,经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2021——2022学年学校校级先进评优结果面向学院公示。

名单公示期为三天(自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10日止),公示期内若同学或老师若有异议,可以与艺术学院联系:

地址:海源校区报国楼411

 电话:13099951765

邮箱:986954365@qq.com

附件:艺术学院2021——2022学年校级先进评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