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5-27 点击量:4084
根据我校2013年度人员需求计划,为进一步补充我校教职工队伍,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拔优秀应届毕业生留校任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留任岗位及招收人数
1、招生办公室: 招生专员1名;
2、财务管理学院:实验员1名;
3、中文系: 教务员1名;
4、网络中心:工作人员1-2名;
5、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事干事1名。
二、申报条件
1、我校2009级本科毕业生;
2、思想品德端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无处分及不良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重修记录。
具备以下任一条件者,优先考虑:
(1)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
(2)英语通过国家四级CET-4考试;
(3)担任学校、二级学院或班级学生干部,且工作期满1年及以上;
(4)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或者“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5)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学金奖励;
(6)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助理职务,并任期1年以上。
三、报名方式
1、 报名材料:请下载填写《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优秀毕业生留校任职申请表》(已附件),并附以身份证、成绩单、技能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即可)。
2、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5月30日12:00。
3、 报名材料提交地点:所在院(系)辅导员办公室,报名学生须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四、选拔考核组成员及职责划分
1、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次毕业生留任选拔的组织、策划和指导,参与除“筛选推荐”外的全程工作。
2、 各院(系):负责自行组织报名学生的资格初选,参与“筛选推荐”环节。
3、 教学事务部、学生事务部、党委工作部:负责对各院/系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参与“资格复审”环节。
4、 各接收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留任岗位的专业考核,及后期实习鉴定,参与“考核实施”环节。
5、 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对本次毕业生留任选拔的过程进行监督、纪检,根据需要参与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
五、考核程序
1、 筛选推荐
各院(系)根据申报条件及推荐指标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步资格筛选,确定推荐人选并签署意见,最终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须在2013年5月30日12:00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2013年各院系可推荐指标
学院名称 |
2013届毕业生人数 |
推荐指标 |
备注 |
经济学院 |
280 |
2 |
|
工管学院 |
506 |
5 |
|
会计学院 |
584 |
5 |
|
财管学院 |
349 |
3 |
|
法学院 |
392 |
3 |
|
外语学院 |
157 |
1 |
|
教艺学院 |
278 |
2 |
|
艺设学院 |
294 |
2 |
|
中文系 |
248 |
2 |
|
计科系 |
48 |
1 |
|
说明:推荐指标,是依据各院系2013届毕业生人数的1%计算得出,向下取整。不满100人学院按100人算。
2、 资格复审
由学生事务部、教学事务部及党委工作部,对各院(系)推荐人员的信息及材料(包括专业成绩、奖惩情况及政治面貌等)进行审查、核实。
3、 考核实施
人力资源部会同各接收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留任考核。
(1)考核内容: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计算机实务操作;
(2)考核时间:2013年6月5日
(3)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4、 录用
(1) 选拔结果将通过校园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纪检监察审计室提出;
(2)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三方协议书,并安排至相关部门进行顶岗实习;
(3) 实习期满,用人部门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实习鉴定表》,出具鉴定意见;
(4) 实习鉴定合格的学生,在正式毕业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六、其它事项
1、 报名学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2、 进入实习阶段的学生,若毕业体检不合格或毕业时无法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学院将终止实习并解除就业协议,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将不再以留校任职的方式替补。
特此通知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