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5-31 点击量:1558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热烈庆祝第29个教师节,激励全省广大教师积极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教育部《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3]4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3年教师节表彰候选人选拔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原则
1、各教学单位须坚持标准,民主评选;
2、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公正推荐,好中选优;
3、保证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1、推选范围: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职教师。
2、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2)须为我校签署劳动合同,并在我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专职教师;
3)教学效果好,有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连续两年度年终考核均为“优秀”;
4)在任期间,三年内无教学事故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5)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具有校级以上(含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者优先选拔;
6)积极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效果显著,连续两年学生评课为“优秀”;
7)为学科的教学和建设任务做出突出贡献,有学科团队建设经验者优先选拔。
三、推选名额及时间
各教学单位推选1人,最终推选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日
四、推选流程
1、各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根据评选条件择优评选,并将推荐人选上报教学事务部,经教学事务部对推荐人进行教学资格审查;
2、由人力资源部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参评资格复审;
3、学校组成评审小组,对复审合格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察,择优评选出一名优秀教师为学校推荐人,评审小组应包括:教学事务部、教学督导组、各院系院长、人力资源部及党委工作部;
4、评选结果报请院长办公会批准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云南省教育厅。
特此通知
附件一: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2013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教育部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和云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三: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3]48号)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