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实大学法学硕士(国际贸易法方向)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3-06-17 点击量:1649


兰实大学:法学院,中国商学院主办

学位名称:法学硕士(东盟国际贸易法方向 )(LL.M.

教学语言:(中文教学)

校长致辞

兰实大学成立25年以来,已经是一个拥有着33个院系,32个硕士点,7个博士点,发展为拥有大约 25000 名学生的综合性国际大学。

我为兰实大学法学院和中国商学院联合开设的法学硕士而感到骄傲。对于兰实大学光辉前景的实现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它的主要任务就是为培养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贸易法律尖端人才。对于亚洲而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立以及未来东南亚的发展为学生提供了大展鸿图的沃土。国际通用的法律实践经验也将被得到重视。无论如何,法学硕士研究将吸取亚洲的价值观和思想的精华。

法学硕士(国际贸易法方向)不仅仅是培养职业律师,同时,在国际组织,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和跨国公司都是非常具有前途的职业。

我很高兴,国际贸易法学硕士即将开学。我坚信,来自华语国家和地区的法学硕士研究生,将在国际贸易法学硕士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在兰实大学自由的学术气氛里获得成长。

兰实大学校长 Arthit Ourairat 博士

前任泰国国会主席

兰实大学法学院:

兰实大学法学院成立至今,专注致力于促进泰国人文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与完善,无论是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还是在教育体系方面,都值得为全社会开设法学研究生学位课程,用以提高人们的法律知识,推理能力与哲学思想。

泰国著名教育学家曾经说过:“培养博学多才,有道德约束力,有法律意识,对学业和事业有强烈责任感的硕士人才”,需要着重培养“以学生学习为中心,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潜能,让学生能够在各自学术领域得到最大程度的提高。”

开设法学硕士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能够具备独立的法律分析能力,掌握法学研究方法。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增强法律知识技能,使得学生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学以致用。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向为依照教学大纲要求,依据自身努力循序渐进掌握法律专业知识技能。研究与发展法学领域各部门法方向的法学学术知识。培养方向包括:法官、检查官、警察、学者,国际贸易仲裁相关法律机构或者从事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专业人士,政府法律顾问部门等等。

兰实大学中国商学院:

中国商学院成立于1998年,前身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研究院。全球15000所大学率先采用全中文教育体系,长期以来站稳东南亚,服务华人华侨,培养了众多华人企业家,银行家,政治家,以及跨国公司CEO。中国商学院积极倡导东方价值观。面向亚洲,和全球最优秀的大学和研究机构-----中国国家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哈佛大学、美国加州大学等开展积极合作交流,为大中华经济圈的实现,培育和储备创新型高级管理人才。

“ 泰国兰实大学中国商学院成为国际教育史上唯一一所对中国留学生开放的“中文平台教学”的大学——我们发现,这是国际教育一个“临界点”的突破。”

—— 摘自凤凰卫视中文台专访

共同培养的优势

中国商学院至1998年成立发展至今,一直致力于发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具有双重文化背景优势的中文国际型管理人才,深入研究中国经济发展脉络和未来发展需求,以顶尖的国际中文教育专家亲历打造,依托强大的华人经济商业互动交流,为中文商学院的发展带来了无限的源动力。

法学院Sompong Sucharitkul院长,作为泰国法学界和法学教育界的泰斗人物,以资深的学识,严谨的学术追求,为大学乃至泰国法学学术领域培养了一批顶尖的法律专业人才,为促进泰国法律事业的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兰实大学法学院、中国商学院联合开设全中文法学硕士(国际贸易法方向),旨在集双方优势之所长,提供各领域内高端知识优势互补,法学院在泰国乃至东南亚法律领域的学术造诣和领导地位以及商学院在经济领域的独特见解,在东盟研究上的处于领先地位,建立培养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的顶尖国际商业贸易法律人才的高端平台。

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经过10年努力,涵盖19亿人口、1400万平方公里土地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于201011日正式建成,自贸区的建立成为目前世界人口最多,同时也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中国与东盟双方90%的商品享受零关税待遇,中国与东盟地区的近20亿人口因此被联系在同一个市场中。随之而来的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也越来越多,如何保护跨国交易中产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如何使国际贸易更加安全有效的开展?这就需要更多精通国际贸易规则,了解跨国贸易中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的专向高端法律人才。

l        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频繁跨国贸易的法律中坚力量;

l        培养精通国际贸易相关协定,掌握跨国贸易中所涉及的国际经济法律法规的国际型法律高级人才;

l        能够从事国际私法教学、科研和实务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l        为政府部门培养指导型专家人才,为企业培养专业法律人才;

l        增进泰、中两国的经济交流和双边司法协作。

学位要求(全中文教学)

l        研究生学习分为两种方式:A 计划 B 计划,任选其中一种方式修满所有学分即可毕业;

l        无论选择A计划或者B计划,都要先选择学习1门非学分课程: 英语ENG 500

l        A 计划:学生须完成5门主修课程,以及4门选修课,并且完成硕士论文的答辩;

l        B 计划:学生须完成7门主修课程,以及4门选修课,完成独立研究报告;

l        学习完全部学分,通过答辩考试,蓝实大学颁发法学硕士学位(LL.M.)和硕士毕业证书。

  研究生可以选择完成以下两个计划其中一个计划以获得学位:

学习计划A

学习计划B

1门非学分课程 英语ENG 500

1门非学分课程 英语ENG 500

5门必修课(每门3个学分共15个学分)

7门必修课程(每门课程3个学分共21个学分)

4门选修课(每门3个学分共 12个学分)

4门选修课(每门3个学分共12个学分)

论文(12个学分)

独立研究报告(课程为6学分)

A 计划共计 39 学分

B 计划共计 39学分

 

 

 

课程设置

必修课程

选修课程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LAW 601

法律哲学和高级法学理论

LAW 682

高级国际贸易法

LAW 602

哲学与高级共法理论

LAW683

高级商业交易法

LAW 603

私法理论和高级民商法

LAW684

高级商业投资法

LAW 604

高级工商法原理

LAW685

高级服务贸易法

LAW 605

高级刑法理论和经济犯罪

LAW686

高级商务金融法

 

 

LAW687

高级发展中国家国际金融法

 LAW 695

法律政策精选论题

LAW688

高级国际税法

LAW 696

司法行政精选论题

LAW689

高级国际合同法

 

 

LAW690

高级国际商事仲裁法

 

 

LAW691

高级海上货物运输海商法

 

 

LAW692

高级国际劳工法

 

 

LAW693

高级国际自然资源法

 

 

LAW694

高级国际环境法

 

 

LAW695

高级欧盟和共同体法

 

 

LAW696

高级东盟法和东盟法律体系

 

 

LAW697

高级湄公河流域经济合作法

 

 

LAW698

国际贸易法和法理学硕士研讨会

 

 

 

 

 

 

 

 

 

 

 

 

 

 

 

 

 

 

 

 

部分课程描述 :

非学分课程

ENG   500       研究生英语课程   3(3-0-6)

学习英语知识和学习方法,可用于提高英语语言能力尤其是审阅文献的阅读和写作水平的提高。同时提高写作和其他语言能力,以补充学生的阅读能力和理解技术性和非技术性英语的能力。教学材料来自学生所研究领域的相关报纸、期刊文章、学术论文以及教科书等。

必修课程

LAW   601      高级法律和法学理论   3(3-0-6)      

学习法律哲学的基本原理。从过去到现在的东西方世界法律哲学流派的历史发展:自然法,制定法,伦理学,法律史,法律社会学,法律现实主义等;法律哲学的新兴学派:批判法律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女权主义法学研究和法律现象学。

LAW   602       哲学和高级公法理论   3(3-0-6)        

学习哲学理论中的生成论和公法原理;公法的性质、来源、类型,尤其是宪法和行政法;公法从古希腊罗马时期到现今的发展历程,同时学习世界多种法律体系中公法的概念和原理;各国公法的发展历程;国际的理论和其政治体系;主权理论,权力分立,权力制衡原则;国家权力理论和其行政权、自主权、受任管理权的行使;国家权力行使和支配的合法性理论:立宪,法治国家的法制原理和法律性规则。

LAW   603       私法理论和高级民商法   3(3-0-6)      

学习私法的基础理论--哲学; 从古希腊罗马到现今的多个时期的私法体系状况和理论的发展历程;世界私法体系的主要来源。比较民法的体系的发展历程,从罗马帝国开始直到法国、德国、瑞士、日本等国编纂的民法典;世界各国民法在法律对策、法律关系、诚信、私权、有效性意图和民事责任方面的来源和基础。民事律师在民法、公法、国际法中的影响力。商业和民事法中的法律行为、合同、部门、民事侵权行为、资产等方面在各国商业和民法之间的比较。

LAW   604       高级工商法原理   3(3-0-6)     

学习哲学和与工商法课题相接近的各学科间的理论;工商法来源,工商管理和法律的关系;工商业促进法;工业厂房和商业组织的建立;工业诉讼的法律原理,提交申请的规章制度;厂房管理和安全控制措施的相关法律;ISO申请程序。以及工商业交易方面的财务;商务模式,职责,产品,财务,人事,销售,分配;对影响到消费者和社会的事务进行指导、监督和控制的相关法规的作用。

LAW   605       高级刑法理论  3(3-0-6)     

学习刑法的法学基础理论;各国刑法的发展历程;刑法的性质和分类;刑法的起源;刑罚、犯罪、刑事责任的原理;刑事司法的执行和刑事程序间的关系;刑事法律实施的效率;经济犯罪的定义;国家和跨国间商务犯罪的起源;刑事商业犯罪;政府机制和预防商业犯罪的方法;防治洗黑钱的法律法规;抑制经济犯罪的政策方针。

择计划B的学生,须选6个学分的增加必修课程

LAW 695        法律政策精选论题  (Selected Topics on Legal Policy) 3(3-0-6)

LAW 696        司法行政精选论题     (Selected Topics on Justice Administration)     3(3-0-6)

              

部分选修课程

LIN   616       高级国际贸易法   3(3-0-6)

学习泰国法律进出口(包括常规和特定货物)的控制和监督;海关法及其程序;一些外国国家和贸易协定(即GATTWTO)的法律原理;GATT(关贸总协定)关于贸易自由化和公平贸易促进方面的法律原理;还有一些相关安排,例如:贸易技术壁垒,补贴的和反补贴措施,倾销和反倾销,以及WTO(世界贸易组织)在国际商业服务中的规章制度。

LIN   617      高级国际商业交易法   3(3-0-6)

学习国际商业交易法中跨国境进出口方面内容;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和其他特殊协议中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和采购合同的法规和惯例;标准合约和国际贸易术语的使用;付款方式;信用证;海陆空三方面的货物运输;海上保险;争端的解决,如协商、和解和国际商业仲裁。

LIN   618       高级国际投资和商法   3(3-0-6)

学习商业进出口贸易法;国际营业税体系;国际投资法规与惯例;泰国作为东道国的投资法,例如非泰国国民商业法,投资促进法;一些国家的外国法法律原理,如越南、老挝、柬埔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促进和防护相关协议;双重关税公约;投资争端解决的国际公约;AICO(东盟工业合作计划);APEC(亚太经合组织)内部投资自由化的国际协定缔结的相关协议和未来趋势;MIGA(多边投资担保合约);东盟投资区准则。

LIN   619       高级国际服务贸易法   3(3-0-6) 

学习国际服务性行业企业的性质和特征与国际货物贸易的法律治理的性质和作用,这两方面的比较及其相关法规;强调国际银行业务,外币兑换,国际担保,国际保险;承包人的规章、程序管理和责任;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型行业企业的立场分析;WTO格局下和相牵扯到的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泰国的贸易服务,其中的多边贸易协商冲突问题。

LIN   620       高级国际商务金融法   3(3-0-6)

学习国际货币银行法原理;国际货币银行服务性行业的法规管理的性质,相比较于外国贸易的适用法律的性质和作用:国际金融企业、国际商业合资企业、国际贷款、国际保险、国际担保、外国特许权合资等;泰国的国外投资,外国的泰国投资,泰国和外国投资者间的合资,私人公司在外国的债券发行;外国投资贷款,来自于私人机构、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外国投资贷款。

LIN   621      发展中国家的高级国际金融法   3(3-0-6) 

学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发展方面的贷款的规则和法律问题;世界银行、国际发展组织的职责,和国际金融公司的各项发展项目;世界银行和IMF的合作成果;从私人和政府机构、外国政府机构借贷的法规、优势和劣势;泰国工业融资公司(IFCT)在国家经济发展集资中的职责;泰国法律对于从上述组织借贷时的支持和阻碍。

LIN   622       高级国际税法   3(3-0-6)

学习国际税制的概念和理论;双重课税的规则;为应对和限制跨国工商企业的征税措施;外币兑换;集团内的有关利息、分红、公司利润转移的跨国合作事务;会计制度和纳税;税务规划和条约;以及泰国与外国在双重关税上的双边协定。

LIN   623       高级国际合同法   3(3-0-6)  

学习国际合同的性质和法律地位的相关概念,从直接投资到间接投资中的国际合约的结构变化;国际合约的起草和检查;发展中国家在不同类型的合同和事业中的优势和劣势的安排部署;国际合同的协商;国际合同的影响;争端的友好解决和国际合同的违反问题。

LIN   624       高级国际商务仲裁法   3(3-0-6) 

学习国际商务仲裁相关法规和惯例;国际商务仲裁的的原理和类型;国际商务仲裁中的程序和物质适用的法律。国际商务仲裁组织和机构:国际商务仲裁的权利、职责、管辖权、诉讼管理以及判给;仲裁判决的认可和执行。

LIN   625       海上货物运输相关的海商法   3(3-0-6)   

学习海上货物运输有关法律;提货单的作用和重要性;租赁;海洋法;船主债务、运送人债务、海洋优先权方面的攻击和管制,碰撞引起的债务问题;海上救援和打捞,共同海损和海上保险;还包括海上货物运输贸易的性质和构成的学习。

LIN   626       高级国际劳工法   3(3-0-6)

学习国际劳工法的起源和历史,国际劳工组织的建立;国际劳工法的立法和来源;不同的国际规章条例对劳工事件的管制:劳工权利保护、就业和失业、劳资关系、社会保障、职业卫生安全;国际劳工法的说明和应用。

LIN   627       高级国际自然资源法   3(3-0-6)

学习哲学和国际法理论,有关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制度:如陆地和海洋中的矿石、天然气、石油、森林、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的国际合作。

招生对象及入学条件:

l        国家公检法体系法律再深造者、法律方向从业者;

l        本科学历或相当于本科学历的具备法律方向学生;

l        大学本科毕业或同等学位的法学方向学生;

l        无传染性疾病、严重生理缺陷及吸毒史;

l        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重大过失,不曾犯罪坐牢

入学申请手续:

    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须按当年公布的报考时间,向我院提交申请表原件,并须附有以下文件:

l        两封推荐信;

l        本人最后学历证件;

l        两张护照规格的照片;

l        本人护照复印件。

  入学申请全年开放。

学费(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第一年

第二年

   

600

 

教学管理费

8000

 

     

30000

30000

   

3000

3000元 

   

1900

1900

     

43500

34900

费用二年共计:    78400 

 

 

 

 

 

 

 

 

 

 

 

 

 

开学及学习时间:

硕士学位学习共计两个学年,每学年二个学期;第一学期每年6月;第二学期每年10月。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老师 曾老师  电话/传真:0871-68352622

地址: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外事办公室 慧宇楼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