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09-24 点击量:755
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内设机构调整后人员聘任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增强党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学校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学科建设、教学与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对党政管理及各行政、教辅岗位人员进行重新聘任。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 基本原则
1、人员聘任工作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原则进行人员优化配置,建立适应学院未来发展要求的科学的人员选拔任用机制;
2、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适应学院未来发展要求的管理氛围;
3、各单位基层管理岗的职数,根据各单位基础岗位总职数,按4:1的比例配置;对于单位总岗位数(含中层管理岗位)小于等于6,且已设置两个及以上中层管理岗位的,原则上不再设置基层管理岗。
二、 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学院决定成立内设机构调整及人员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学民 王昆来 章秉纯
副组长:杜国海 何福全 梁正卿 童精明
组 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
三、 机构职能与职位数
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内设机构调整后人员聘任实施办法》,本细则中中层管理岗位的职数与级别,属于理论配置情况,实际任命,由学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由学校聘任;所有基层管理岗位,均采取校内公开竞职(竞推)的方式,确定任职人员;一般岗位,根据个人志愿和实际工作需要,以双向选择的方式在各单位内进行适当调整。
(一)党群管理机构
1、 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办公室(6人):承担组织、宣传、统战、党校、政治稳定等工作任务;为学院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对执行党纪党规、行政相关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
序号 |
职位 |
主要职能 |
职数 |
级别 |
1 |
主任 |
协助党委书记,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 |
1 |
处级 |
2 |
宣传科 |
负责院内外宣传、新闻采集与新闻报道、广播电视、网络信息、刊物专栏、院报编辑和出版等工作; |
2 |
—— |
3 |
党务干事 |
负责统战、群团政治活动、党校、党员发展等工作(党务主管1名)。 |
2 |
—— |
4 |
纪检监察办 |
负责纪检监察事务等工作。 (现阶段,编制外可设置1名返聘管理人员) |
1 |
—— |
2、 学生事务部、团委(10人):主要负责学校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评优评奖、学生活动的开展、学生贷款及学生资助工作、学生心理咨询、禁毒防艾及校团委相关工作。
序号 |
职位 |
主要职能 |
职数 |
级别 |
1 |
主任 |
1名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 |
1 |
处级 |
2 |
副主任 |
1名兼任校团委书记,分管团学、两校区校园文化活动;1名分管杨林校区、禁毒防艾工作和心理咨询中心(在杨林上班) |
2 |
副处级 |
3 |
学生事务办 (学生申诉委员会办公室) |
学生档案、毕业证、学生违纪、处理、奖励等学生事务工作(学生事务主管1名); |
3 |
—— |
4 |
资助中心 |
入伍学费代偿管理与审批,学生贷款及助学奖、奖学金发放等工作(资助主管1名); |
1 |
—— |
5 |
心理咨询中心 |
负责学生心理咨询工作; (学校心理学专业教师兼职心理干事若干) |
1 |
—— |
6 |
团委干事 |
负责协助团委书记完成各项团委工作等。 (学生会成员若干) |
2 |
—— |
(二)行政管理机构
1、 学院办公室、工会(9人):综合协调、调研督办、秘书工作、公文处理、印章管理、会务组织、公务接待、信息发布、档案管理、应急处理等
序号 |
职位 |
主要职能 |
职数 |
级别 |
1 |
主任 |
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 |
1 |
处级 |
2 |
行政事务专办 |
负责信息收集、办公用品管理、信访接待、会场管理、会务通知、用印管理等行政工作(行政事务主管1名); |
3 |
—— |
3 |
法务专员 |
负责处理学校各项法律事务; |
1 |
—— |
4 |
档案室 |
档案材料收集和立卷、机要保密、文件传阅、全院档案管理员管理等工作(机要主管1名); (现阶段,编制外可设置1名返聘人员) |
2 |
—— |
5 |
理事会办公室 (工会) |
1名为理事秘书,兼理事会秘书;1名负责工会及其他理事办工作。 |
2 |
—— |
2、 计划财务处(9人):管理学院经费预算、财务收支、会计核算、财务管理。
序号 |
职位 |
主要职能 |
职数 |
级别 |
1 |
处长 |
主持本处全面工作; |
1 |
处级 |
2 |
预算专办 |
1名预算会计,; |
1 |
—— |
3 |
会计核算专办 |
1名总账会计,1名核算会计 |
2 |
—— |
4 |
收费专办 |
负责收费工作。2名出纳,3名收款员 |
5 |
—— |
3、 人力资源部、职改办(6人):为学院的教学与行政管理需要制定和实施全校人力资源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招聘和培训各类高质量的人才,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规范的人事管理与服务。
序号 |
职位 |
主要职能 |
职数 |
级别 |
1 |
主任 |
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 |
1 |
处级 |
2 |
副主任 |
分管师资队伍建设、考核考评、职称评审工作; |
1 |
副处级 |
3 |
人事专员 |
1名招聘专员;1名劳动关系、社保专员;1名薪酬、福利专员;1名考核、培训专员。 |
4 |
—— |
4、 教学事务部(8人):统筹学校各项教学管理、科研及公共课教学的工作;安排全校的课题内外教学、实习、实践活动安排及职业能力素养体系建设;负责对全校教学资源进行统筹管理;负责组织教学环节的常规检查和评估、教研教改等教务工作;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日常教学督导及涉及的教师培养、培训、开发等工作。
序号 |
职位 |
主要职能 |
职数 |
级别 |
1 |
主任 |
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 |
1 |
正处级 |
2 |
副主任 |
分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
1 |
副处级 |
4 |
学科与学位办公室 |
学籍、学位管理; |
1 |
—— |
5 |
教研与教学管理中心 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
负责统筹管理、安排全校的课题内外教学、实习、实践活动;负责对全校教学资源进行统筹管理;负责组织教学环节的常规检查和评估、教研教改等教务工作(教务主管1名); |
3 |
—— |
6 |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
负责教学质量评估、教学测评、教学诊断、教学咨询及教学指导;负责学院评建工作等(各类教学督导若干); (现阶段,可早编制内设置1名返聘管理人员) |
2 |
—— |
5、 公共课教学中心(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4人):负责全校公共课与思政课教学任务的规划、安排与管理工作。
序号 |
职位 |
主要职能 |
职数 |
级别 |
1 |
主任 |
主持本中心工作; |
1 |
副处级 |
2 |
教学秘书 |
负责协调本中心教学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安排课程及教师聘任工作;负责相关教学信息的汇总、输入、核对和上报工作。 |
1 |
—— |
3 |
教务员 |
协助教学秘书完成本中心的各项教学日常管理工作 |
2 |
—— |
6、 科技处(1人):负责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科研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和目标任务,主持制订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制定学校科研管理工作制度和文件。
序号 |
职位 |
主要职能 |
职数 |
级别 |
1 |
副处长 |
负责全校科研管理工作; |
1 |
副处级 |
2 |
科技干事 |
协助科技处副处长完成学校各项科研管理工作。 |
兼职1人 |
—— |
7、 考试培训中心(3人):统筹负责校内外各类考试、培训工作。
序号 |
职位 |
主要职能 |
职数 |
级别 |
1 |
主任 |
主持本中心工作; |
1 |
处级 |
2 |
考培干事 |
负责校内外各类考试、培训工作的组织、落实。 |
2 |
—— |
8、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学院(5人):负责制定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国际学院)的各项管理工作。
序号 |
职位 |
主要职能 |
职数 |
级别 |
|
主任 |
主持部门工作 |
1 |
处级 |
2 |
副主任 |
分管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出国留学和国际项目的联系、调研等工作; |
1 |
副处级 |
3 |
外事干事 |
1名负责长短期外事接待、外事交流工作;1名负责外国专家(外籍教师)相关在华事宜;1名负责出国留学生及来华留学学生各项相关事宜。 |
3 |
—— |
9、 招生就业处(10人):负责学院招生、就业的各项运行、管理工作。
序号 |
职位 |
主要职能 |
职数 |
级别 |
1 |
处长 |
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 |
1 |
处级 |
2 |
副处长 |
分管就业工作负责指导和帮助二级学院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模拟面试工作; |
1 |
副处级 |
3 |
招生干事 |
负责落实招生工作的各项相关事宜(招生主管1名); |
5 |
—— |
4 |
就业干事 |
负责落实就业工作的各项相关事宜; |
1 |
—— |
5 |
信息技术干事 |
负责本处室网站的系统开发、维护和管理工作,招生计划的编制与上报工作(信息主管1名)。 |
2 |
—— |
四、 公开竞职(竞推)岗位及条件
(一) 公开竞职(竞推)岗位——基础管理岗
序号 |
岗位 |
职数 |
所属部门 |
备注 |
1 |
党务主管 |
1 |
党委工作部 |
|
2 |
学生事务主管 |
1 |
学生事务部 |
|
3 |
资助主管 |
1 |
学生事务部 |
|
4 |
行政事务主管 |
1 |
学院办公室 |
|
5 |
机要主管 |
1 |
学院办公室 |
|
6 |
教务主管 |
1 |
教学事务部 |
|
7 |
招生主管 |
1 |
招生就业处 |
|
8 |
信息主管 |
1 |
招生就业处 |
|
(二) 任职条件
1、 基本条件
(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工作积极,踏实肯干,近几年来能自觉完成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2)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3) 熟悉高等教育及本职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开拓进取精神,有胜任工作的决策、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有较强的法制观念;
(4) 有相关岗位的工作经历;
(5)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所处的环境和条件,能担任比较繁重的工作任务。
2、 竞职岗位条件
(1) 竞职(竞推)基础管理岗位者,来院工作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至
(2) 除后勤服务机构中的基础管理岗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外,其他部门的基础管理岗位原则上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业务较强的基础管理岗位,要求有1年以上的相关业务工作经验;
(3) 在符合聘用基本条件和基础管理岗位条件的前提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一级参加竞职(竞推、调整):
① 工作扎实,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连续2年被评为优秀;
② 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
③ 专业性强的单位急需的领导人才、专业管理人才或其他“工作特殊需要”的情况。
3、 各岗位人员聘任的其他具体条件或特殊要求另定。
五、 公开竞职(竞推)的工作安排
(一) 报名
1、 竞职(竞推)者每人限申报一个岗位;
2、 竞职(竞推)材料:《基础管理岗竞职(调整)报名表》(附件一)、个人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3、 公开报名截止时间:
4、 报名地点:学校人力资源部,文渊楼107办公室。
凡符合任职条件而未参加竞职(竞推)报名者,学校将视为弃权。
(二) 竞职(竞推)
1、 人力资源部对竞职(竞推)者进行资格审查,在
2、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召集考核组成员组成评议委员会,统一组织考核、认定,相关工作须在
3、 考核流程:
第一轮差额推荐,由评议委员会当场进行民主投票,从报名者中,每岗位差额推荐4名竞职(竞推)者参加竞职(竞推)演说。
第二轮差额竞职,由竞职(竞推)者就竞职(竞推)岗位向评议委员会发表竞职(竞推)演说和回答问题,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竞职(竞推)演说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本人基本情况和近三年来的主要成绩;二是本人优势与条件;三是上岗后的工作设想;演说结束后当场回答主评委提出问题,然后民主投票并选取前2名人选向学校校长办公会推荐。
如果当轮人数低于下一轮人数的要求,则直接进入下一轮程序,但必须进行竞职(竞推)演说和回答问题。
第三轮由校长办公会实行票决制,从备选人选中选取1名作为该职位人选。
4、 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确认的竞职(竞推)结果,将在校园网及人力资源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纪检、党委反映,并由以上三个部门进行情况核实、调查及回复;
5、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办理聘任手续。
六、 一般岗位
根据个人志愿和实际工作需要,以双向选择的方式在各单位内进行适当调整,相关竞职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人力资源部及纪检参与,并于
七、 机构调整及人员聘任工作开展期间的纪律要求
为确保此次基层管理岗位竞职(竞推)工作的顺利进行,现作如下纪律规定:
(一) 做到“五个严禁”
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用人。
(二) 坚持“十七个不准”
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拉票;不准贿赂评议员;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索取、收受贿赂;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评议员自主行使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三) 实行“五个一律”
对拉票贿选的,已列为候选人的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做出的管理人员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 竞职(竞推)者是评委的,必须回避本人的投票。
(五) 机构调整及人员聘任工作开展期间,各管理岗位原负责人、工作人员,须尽职尽责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不能消极等待,更不准撒手不管;工作交接,要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不得拖延不办,更不准设置障碍。
(六) 设立举报电话: 0871—65531243。
八、 薪资待遇
所有涉及岗位变动的人员,当月调岗,次月调薪;相关人员须在接到人事调令后,妥善完成工作移交。
九、 相关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十、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人力资源部
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