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2-10 点击量:7069
全院各单位:
现将本学期期末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安排落实:
一、学生放假时间
本学期教学工作结束时间为2013年12月29日(星期日),学生放假时间为 2014年元月12日(星期日),教职工放假时间为元月16日(星期四)。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
1、教职工
2、学生报到注册时间:
3、学生领取教材时间:
三、本学期课程结束时间
1、第16周星期五(12月13日)下午停课,准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云南省大学英语应用能力本科(三级)考试的相关考务工作。
2、全校统一停课时间为第18周(12月29日,星期日)上课结束后。
3、2014年元月2日至2014年元月12日(第19、20周)为期末停课、复习、集中考试时间。
四、本学期期末考试考点办公室
各二级学院公共课、专业课考试考点办公室:详见各二级学院通知。
五、期末考试要求
1、考试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各二级学院负责人要在考试前召开考务会,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考试工作条例》,组织安排好考试的命题、审题、制卷(全校使用统一的试卷格式)、保管、领取试卷、主监考、回收试卷、成绩等各个工作环节。
2、每位学生每天只能安排一门课程的考试;单独开设的任意选修课程原则上在18周(12月23—27日)采用开卷、小论文、调查报告等非试卷考核方式随堂考完。
3、本学期学生申请缓考审批工作:公共课、专业课在第17周星期四(
4、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身份证)参加考试。
5、严肃考风考纪,学生考试违纪、作弊,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学生的处分
材料真实完整的存入学院的文书档案和学生本人的个人档案。各二级学院要在考试前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考试作弊认定及处理》,加强考风考纪、诚信考试的宣传和教育。
6、各二级学院须做好所聘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主、监考老师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认真按新的考务规定(要求学生交卷时签字等)执行监考任务,发卷前要求主、监考老师做到:
(1)宣布考场纪律。
(2)检查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是否与本人相符。
(3)清查桌椅:抽屉及课桌椅周围不允许有与考试有关的纸张、书籍、复习资料等。
7、学校成立考风、考纪巡视工作组,对各二级学院期末考试各环节工作进行检查、巡视。
六、成绩录入与报送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七、各二级学院下学期排课工作在学期结束时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完成好期末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教学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