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上)学期结束和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0 点击量:7069


全院各单位:

现将本学期期末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安排落实:

一、学生放假时间

本学期教学工作结束时间为20131229日(星期日),学生放假时间为 2014年元月12日(星期日),教职工放假时间为元月16日(星期四)。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

1、教职工2014 221日(星期五)收假。

2、学生报到注册时间2014222 日(星期六),学生持学生证和一卡通到各系办公室按注册流程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各二级学院在学期结束前务必召开学生大会,向学生明确寒假相关教育要求,必须强调学生按时返校报到注册。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逾期两周不注册或不履行暂缓注册手续者,按退学处理;一卡通储值为负值的属于欠缴水电费,需缴清费用后方可办理注册手续(无一卡通的同学需补办后才能进行注册手续)。

3学生领取教材时间:2014223(星期日);正式上课时间:224(星期一)。

三、本学期课程结束时间 

1、16周星期五(1213日)下午停课,准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云南省大学英语应用能力本科(三级)考试的相关考务工作。

2、全校统一停课时间为第18周(1229日,星期日)上课结束后。

32014年元月2日至2014年元月12日(第1920周)为期末停课、复习、集中考试时间。

四、本学期期末考试考点办公室

各二级学院公共课、专业课考试考点办公室:详见各二级学院通知。

               五、期末考试要求

1、考试工作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各二级学院负责人要在考试前召开考务会,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考试工作条例》,组织安排好考试的命题、审题、制卷(全校使用统一的试卷格式)、保管、领取试卷、主监考、回收试卷、成绩等各个工作环节。

2、每位学生每天只能安排一门课程的考试;单独开设的任意选修课程原则上在18周(122327日)采用开卷、小论文、调查报告等非试卷考核方式随堂考完。

3、本学期学生申请缓考审批工作:公共课、专业课在第17周星期四(1219)前结束,申请缓考学生按规定填写《缓考课程审批表》。

4、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身份证)参加考试。

5严肃考风考纪,学生考试违纪、作弊,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学生的处分

材料真实完整的存入学院的文书档案和学生本人的个人档案。各二级学院要在考试前认真组织学生学习《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考试作弊认定及处理》,加强考风考纪、诚信考试的宣传和教育。

6、各二级学院须做好所聘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主、监考老师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认真按新的考务规定(要求学生交卷时签字等)执行监考任务,发卷前要求主、监考老师做到:

1)宣布考场纪律。

2)检查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是否与本人相符。

3)清查桌椅:抽屉及课桌椅周围不允许有与考试有关的纸张、书籍、复习资料等。

7、学校成立考风、考纪巡视工作组,对各二级学院期末考试各环节工作进行检查、巡视。

                六、成绩录入与报送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七、各二级学院下学期排课工作在学期结束时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完成好期末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教学事务部

2013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