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5-13 点击量:3233
各二级学院、2014届毕业生:
为更好地为我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工作,我校招生就业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与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积极对接,邀请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来我校为毕业生上门办理应届毕业生档案、户口托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1、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若毕业后不想回原籍,而想长期在昆明发展,可自愿申请将本人档案、户口托管在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2、已落实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无独立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管理权(主要是非公经济单位)的毕业生,由学生与用人单位协商,由单位委托当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户口托管,并由托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若单位确实不能办理托管手续,学生可本着自愿原则将档案、户口托管在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3、昆明生源(含市、区、县)和想回生源地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的毕业生,无需办理人事档案、户口托管手续。
二、服务内容
凡将人事档案、户口托管在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简称“中心”)的毕业生,“中心”不接受学生的党组织关系。“中心”将根据有关规定向托管的毕业生出具和办理有关户口、升学、身份证、出国、购房等方面的证明和相关服务。但在托管期间内不能为办理结婚登记等提供有关相应服务,如需办理结婚登记,需将户口迁回原籍或工作单位后办理。集体户只接收毕业生本人户口落户。
三、收费标准:档案、户口托管费用各50元/年
四、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5月21日 9:00——17:00
地点:慧源楼302室
五、办理注意事项
凡办理人事档案、户口托管的毕业生,在办理时需携带1张1寸免冠照片及当年的托管费用(档案和户口各50元/年),在办理完手续后务必将《登记表》交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1份,以便学校办理户口迁移证和档案转递手续。未及时提交托管登记表的同学,档案、户口转递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871-68358684 高老师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