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07-03-12 点击量:5231
在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汉办)“通过有一定汉语教学水平的中国公民,发扬奉献精神,走出国门,在世界有需要的地方承担汉语教学的任务,促进汉语和中国文化在国外的传播,加深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友谊、促进交流”的总体思想指导下,本着能为我院同学创造一个更为广阔的出国实习和锻炼机会,通过泰王国驻昆明总领事馆和泰国东方大学的大力帮助,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与泰国春武里府达成协议,为我院汉语志愿者出国实习提供一个良好环境。我院将选派多名汉语志愿者前往泰国,根据协议,现就有关适宜通知如下:
一、 实习地点及内容
泰国春武里府部分中、小学;汉语教学
二、 实习形式及生活待遇
1、 实习时间为一学期;实习结束时,泰国东方大学和实习学校对志愿者就实习情况给与评价,由春武里府为志愿者颁发证书(可冲抵12个实习学分);
2、 实习学校为每位志愿者提供4,500泰铢/月的实习津贴,免费购买意外、医疗保险,并提供免费住宿;
3、 工作量每周不超过12小时。工作日,实习学校将提供免费早餐和午餐;
4、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每月为每位志愿者提供200元人民币/月的生活补助(按实际教学时间计算)。
5、 志愿者护照、签证及机票等费用需自理。
三、 实习要求
1、 志愿者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泰国的宪法和法律,不违反实习学校的校规、校纪,尊重泰国人民的民俗、民风;
2、 在实习期间,志愿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完成实习任务;
3、 志愿者不得擅自离开或更改实习学校,除非有特殊原因或得到实习学校及商学院外事办的同意;
4、 志愿者在实习期间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遇到特殊情况及时与实习学校及商学院外事办联系。
四、 报名条件
03、04级在校本科生;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或以上,有一定英语交际能力;热爱汉语教学,有责任心,适应能力强。
五、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7年3月12日至15日;外事办公室(文渊楼107)
联系人:马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352622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外事办公室
200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