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10-30 点击量:2599
各学院、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和谐校园,推动我院体育工作的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将于2014年11月14日—15日举办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第13届冬季运动会。为使该项工作能顺利进行,现将运动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运动会组委会。组委会成员由学校领导、各行政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设仲裁委员会和相关的工作机构,组委会根据运动会的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的实际,抽调人员组建工作小组,便于开展工作,请相关部门做好配合。
二、运动会竞赛组要求。学生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各学院必须安排领队和教练各一名(领队必须是各二级学院领导)。参赛的学生必须是具有学校学籍并且经医院体检合格的在校学生。
三、运动会竞赛分组。学生组(分为男生组、女生组);体育专业组。团体项目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或班级参赛;体育专业以班级为单位。
四、请各二级学院将运动会比赛项目作广泛宣传,积极组织、认真做好报名和参赛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严格按大会要求的时间完成参赛队及队员的报名工作,以便做好大会秩序册工作。各二级学院必须撰写1分钟内的出场解说词,在11月5日前交大会组织组。如对报名及比赛期间有不清楚的问题请与大会有关工作小组联系。
五、本届运动会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14年《田径竞赛规则》。为使运动会能按时顺利进行,各单位报名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汇总到教育学院陆家领老师处(报名表在校园网上下载,并通过“网络办公”发给陆家领老师)。各单位在报名和竞赛期间,有疑问可直接与陆家领老师联系:13759502759。
六、为锻炼和培养我校师生的体育竞赛裁判的工作能力,请各二级学院向师生广泛宣传,届时大会将根据组织培训情况择优选派担任运动会执裁工作(体育专业为主)。为保证竞赛的公正、公平,担任裁判工作的师生将不得参加运动会各竞赛项目。
七、由于竞赛运动的性质决定参赛人员必须适应激烈运动,鉴于有在运动场上发生安全事故的事例,为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关心、关爱,各二级学院在选拔参赛人员时,要严格控制参赛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各学院要正确对待运动成绩和学生身体素质两者的关系,以关爱学生身体为重。现规定如下:
1、对有既往病史不适应参加激烈运动的学生禁止参加竞赛。
2、对要求参赛的学生必须有安全告知记录。
八、请各二级学院将运动会竞赛项目作广泛宣传,做好参赛动员工作以及报名前的选拔。《竞赛规程》、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附通知后。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竞赛规程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