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4-03 点击量:6331
各二级学院: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关于开展2015年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之星”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云教学[2015]3号)相关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云南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八次、九次全会的各项要求,全面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促进高校和科研单位加快创新型人才培养步伐,构建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联动机制,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支持和鼓励大学毕业生积极创业,带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为云南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同时向社会全面展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风采和风貌,云南省教育厅、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将联合开展2015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之星”评选宣传活动(以下简称“就业创业之星评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云南省教育厅、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承办单位:云南省教育厅学生处、云南网
支持媒体: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信息报、昆明日报、都市时报、生活新报,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大江网、大众网、中安在线、大河网、浙江在线等
活动组委会:由主办单位联合相关部门成立“就业创业之星评选宣传活动”组委会
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推荐评委、相关专家学者、企业家、杰出创业青年代表等共同组成。
活动网站:edu.yunnan.cn。
二、评选步骤
(一)申报阶段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15年4月13日(周一)17点前将相关推荐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交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二)主办方初选阶段(2015年4月18日—6月10日)
(三)综合评定阶段(6月上旬)
(四)总结表彰(6月中下旬)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积极推荐。
(二)严格申报程序。推荐候选人为近5年来毕业的具有代表性的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要求就业或者创业事迹突出、真实感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正向力,具有成长性、示范性和代表性。
(三)其中创业典型的企业须连续运营2年以上,业态稳定。
(四)各二级学院须推荐至少2名就业或者创业典型参评。
(五)欢迎学校相关单位及个人推荐,同时接受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荐。
四、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机构: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联 系 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358684
电子邮箱:ynnubsjiuyeban@126.com
附件:
1、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关于开展2015年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之星”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云教学[2015]3号)
就业指导中心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