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4-16 点击量:2267
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2]84号)以及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云南省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2015)》等文件要求,学校经研究决定启动“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学校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方案》(院【2012】12号)文件精神,于2012年下达《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现就组织开展2015年度项目申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并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本科生教学管理体系;
1、积极组织、宣传,支持和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
2、申报项目的具体内容务必详读《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二)按照教育部要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开展同时,要重视将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作为选修课程开设,学校在组织建设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等选修课程的基础上,强化与创业训练有关的选修课程建设,如: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等。
(三)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导师队伍建设为契机,推进专业队伍结构和水平的提升。学校鼓励校内教师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导师,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创业训练和实践。
(四)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的条件建设。学校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为参与计划的学生提供技术、场地、政策、管理等支持和创业服务。
(五)参与计划的学院要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搭建项目学生交流平台,定期开展交流活动。学校鼓励表现优秀的学生,支持项目学生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学校还要定期组织项目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
(六)参与计划的学生,如发现实施该计划时有违反我校要求的情况,可以向有关职能部门投诉。投诉的问题要确切,并且署真实姓名。学校将在调查核实之后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0871-68358684
投诉电话:纪检监审室 0871-68357006
二、申报时间安排
(一)本次项目组织准备申报时间:2014年4月13日至5月8日,采取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可以个人申报、也可以组织团队申报;每个团队2~4人;不允许交叉申报。要求分工明确、有机协调。项目起止时间一般为1~3年(在校大二、大三年级阶段符合申报资格)。
(二)二级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选拔、评审及完善,并于5月4日前结束。
(三)以上申报材料上传到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的时间为5月4日至5月8日。
(四)学校评审和确定项目时间为5月11日至5月22日;学校委托教学指导委员会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评审,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审,推荐省级参评项目共计15项。
(五)项目公示时间为5月23日至5月25日;
(六)项目公布时间为5月下旬。
三、有关事宜
(一)有关附件
1、《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3、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运行周期原则上为2年,若因特殊原因延长,需个人申请,指导教师、学校同意,但要求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之前必须结题。本次通过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并公布的项目主要为参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待省级、国家级项目评审结束后参照此次评审会专家意见择优确定校级立项;
(三)请各申报者认真按照申报书要求完成,严格遵守申报程序,逾期不再受理。
工作联系: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科技处
联系电话:电话:0871-68358684 0871-68301159
联 系 人:闫老师、田老师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