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考、考务工作人员请假、出勤考核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01 点击量:407


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院大学英语四六级、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筹备会精神,2015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云南省应用能力(英语、泰语)考试规格高、考生人数多、考试要求严格,为了顺利完成考试任务,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严肃考场纪律,切实做好监考工作,现就商学院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云南省应用能力(英语、泰语)考试监考教职工请假、出勤考核规定如下:

1、学院教职工负有监考的责任,根据学院考务工作需要,承担监考任务的教职工及考试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无故请假、缺席,否则按教学工作事故处理。

如有孕期、自身考试(需提供准考证)、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情况者,可提前向学校考务组请假,其余事由概不能请假。

2、请假者须于201561012:00前提出请假申请,经所在单位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常务副主考审批,报考试培训中心备案、确定人员更换。

请假流程如下:

人力资源部

负责人审批

考试培训中心备案

个人

申请

常务副主考

(杜国海)签批

 

所在单位

负责人审批

(注:在请假审批时,所在单位负责人需自行备用代监考人员以用于监考人员更换,代监考人员不能为校内已有监考任务的教职员工。)

3、监考教师须按要求参加考务培训会,认真学习监考员守则,不得请假、缺席,本次会议由考试培训中心严格考勤;凡缺席、未到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若发生违规违纪者,将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学工作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员守则》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相应处罚;如经核实,请假为虚假事由,将进行通报处理。

5、监考教师原则上须统一乘坐由学校安排的通勤车辆前往杨林校区监考。

620156月大学英语考试海源校区、杨林校区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全体安排到监考的教职工需按时参加考务培训会,时间于2015612

海源校区:下午1430 行义楼报告厅

杨林校区:下午1530 文知楼102

2)监考四级考试的教职工于2015613

海源校区:上午0750前必须到考务办公室签到,完成监考工作。

          上午0900为开始考试时间

杨林校区:上午0750前必须到考务办公室签到,完成监考工作。

          上午0900为开始考试时间

3)监考六级考试的教职工于2015613

海源校区:下午1350前必须到考务办公室签到,完成监考工作。

          下午1500为开始考试时间

杨林校区:下午1350前必须到考务办公室签到,完成监考工作。

          下午1500为开始考试时间

4)监考泰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的教职工于2015614

海源校区:上午0750前必须到考务办公室签到,完成监考工作。

          上午0900为开始考试时间

5)监考英语应用能力(本科)考试的教职工于2015614日:

海源校区:下午1250前必须到考务办公室签到,完成监考工作。

          下午1400为开始考试时间

杨林校区:下午1250前必须到考务办公室签到,完成监考工作。

          下午1400为开始考试时间

 

 

特此通知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考试培训中心、 人力资源部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