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12-18 点击量:463
各部门、学院
为答谢全体教工一年来的辛勤工作,体现集团和学校对教职工的福利关怀,并在教工之间加强沟通、增进感情、开拓视野搭建平台,切实加强团队合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按惯例组织全校教工参加2015-2016学年寒假旅游。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行时间
根据学校本学期日程安排,旅游时间将安排在2016年1月20—31日期间。
二、享受旅游补助的人员范围
1、与商学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享受学校补贴。
2、返聘人员中已签订返聘协议的中层干部,可享受学校补贴。
三、旅游补助标准
1、学校按1000元/人对参加旅游的、符合补助条件的教职工进行补助。
2、2015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教工,免费参加国内旅游线路。
3、上述补贴费用仅限用于旅游支出,不得以任何原因进行现金补贴。
4、不参加旅游的教工,视为自动放弃学校福利,不给予发放现金补贴。
5、试用期人员及已提出书面离职的人员,不享受当年旅游补助。
四、旅游线路
经各单位推荐、校工会综合意见并经招标办公开招标,此次旅游线路情况如下:
序号 |
旅游线路 |
预计出发时间 |
费用 |
备注 |
1 |
腾冲、瑞丽、芒市 5晚6天 |
1月20日 |
1260元/人 |
|
2 |
九寨、牟尼沟双飞 5日游 |
1月20日 |
2620元/人 |
|
3 |
韩国首尔、济州 4晚6天 |
1月20日 |
3500元/人 |
不含小费及离境税480元/人 |
4 |
斯里兰卡经典 6晚8天 |
1月23日 |
7800元/人 |
不含小费400元/人 |
(具体行程请在附件中下载查阅,低于15人的团队将不派全陪,报名人数少于10人的路线将不能成团出行)。
五、组织方式
为切实保障出游教师合法利益,优化学校旅游组织工作,此次旅游组织方式为:
(一)旅行社现场报名阶段
学校将安排旅行社人员到校现场确认行程、缴费和签订旅游合同。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2015年12月23、24日(海源校区)上午9:00-下午17:00,慧宇楼109室
2015年12月25日(杨林校区)上午9:00-下午17:00,明德楼106-2室
(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签订合同者,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享受当年旅游补助)
2.参团教工在现场确认时根据所选择旅游线路与旅行社签订相应的个人旅游服务合同,并向旅行社提供合同中所列举的相关个人材料,如:身份证、户口册、护照、存款证明等(特别是参加出境游教工请仔细阅读出境注意事项,以免耽误行程,详见附件)。
3.缴费说明
参加旅游的教工,在现场确认时,自行向旅行社缴纳除1000元以外的剩余费用给旅行社,并提供出行所需材料,签订个人旅游服务合同;待旅游结束后,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及出行教工反馈意见,由学校支付余下费用。
(二)学校将在出团前召开出团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选定队长,按计划出行。
六、相关注意事项
1.参团教工应妥善保管签订的个人旅游服务合同及缴费收据,以便结账备查。
2.请参团教工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旅游。
3.原则上只能携不超过二名直系亲属参加。
4.参加旅游的教工须文明出游、安全出游,服从团队统一安排,树立安全意识,保证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得做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若因教工个人因素造成团队行程延误,由该教师承担延误所产生的团队费用。
5.在旅游过程中,若有对旅游组织不满的意见,请大家注意保留证据(如:图片、视频等),以便作为费用结算依据。
6.签订合同后,若因教工个人原因不能出行者,所产生的违约费用由教工自行承担。
7.关于旅游行程安排有关事宜,可以致电旅行社咨询。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