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6-28 点击量:3051
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将2016年暑期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课程结束、考试时间
(一)本学期全校统一停课时间:7月1日20:30(第18周,周五);
(二)公共选修课程、公共外语课程、公共体育课及部分专业课可在课程结束周随堂考试;
(三)2016年7月4日—7月11日为期末停课、复习、集中考试时间,其中,2013级考试于7月8日前结束。
二、暑假放假时间
(一)在校生放假时间:2016年7月12日—8月26日。8月27日、28日报到注册,8月29日(星期一)上课。
(二)教职工轮休假时间:2016年7月17日—8月16日,其中7月16日(星期六)正常上班。8月17日(星期三)正式上班。
三、工作要求
(一)教师放假前需按照教学工作要求完成阅卷、成绩登录、上报本学期教学总结及下学期教学准备等各项相关工作后方可离校。教师在假期应对下学期所授课程进行充分准备并备好课,开学后学校将组织检查教师的备课情况。
(二)各教学院(部)、职能部门、杨林校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安排和师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广大师生员工应遵纪守法,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做出有损自身及学校形象的行为,外出人员应注意人身安全。
(三)各单位要加强暑假期间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对重点部位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放假前,各单位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须将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消除一切隐患,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在放假前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整改完毕后方可离校。
(四)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照工作计划完成本学期工作总结,并上报暑期值班人员安排表。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按要求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暑期有工作安排的单位上报暑期工作计划。以上材料(纸质和电子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7月7日(周四)前报党政办公室,暑期值班安排表报张老师(慧宇楼106室),本学期工作总结和暑期工作计划报殷老师(慧宇楼117室)。下学期工作计划请各单位对照年度计划认真梳理,于7月16日前报党政办公室殷老师。
(五)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假期要保证通讯畅通。放假期间,各单位中层以下工作人员离昆的,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中层干部离昆须报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出国出境须报理事长或校长批准,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辅导员离昆须报所在教学院院长或总支书记备案。各单位负责人、辅导员须保持手机畅通。
(六)任何学生社团、班级不得在假期间组织集体旅游。确实由于教学计划和工作需要组织的大型活动,需提前报学校审批备案。
(七)放假期间公务车辆封存,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需报校长批准,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公务车离昆,须报理事长批准,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