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5-31 点击量:1955
为大力弘扬我校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民办教育工作者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开展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云民协【2017】7号)文件的相关精神和要求,我校于2017年5月25-27日在全校教师范围内进行了公开选拔与评审,从转型发展成果显著、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贡献突出、学生课堂评价优良、年终考核优秀等条件出发,共评选出5名教师,同时向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推荐,参评“云南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学院 |
姓名 |
备注 |
1 |
艺术学院 |
刘娅 |
转型发展贡献突出 |
2 |
法学院 |
林怀满 |
专业人才培养贡献突出 |
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孙琳琳 |
专业大赛成绩突出 |
4 |
会计学院 |
刘芳 |
课堂教学与学生评价优秀 |
5 |
语言文学学院 |
邓素娟 |
以工作室模式推动课程改革 |
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2日,共三天,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议,请及时与纪检监察室、教学科研事务部、人力资源部联系。
纪检监察审计室地址:海源校区慧宇楼104 电话:0871 — 65531243
教学科研事务部地址:海源校区慧宇楼120电话:0871 — 6830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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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事务部 人力资源部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