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关于开展云南省首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云南职教社省属各地方组织及团体社员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中华职业教育社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首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活动,以表彰在发展我省职业教育事业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评选原则
(一)发挥中华职业教育社“统战性、教育性、民间性”的优势,引导职业院校积极弘扬和践行黄炎培教育思想,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办学积极性,推动我省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全省各职业院校、职业院校校长、职业院校教师和支持资助职业教育发展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人士,中华职业教育社团体社员单位和个人社员均可参选;
(三)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穿于评选工作的全过程。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名额
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共设立四个奖项,其中黄炎培优秀学校奖10个;黄炎培杰出校长奖15个;黄炎培杰出教师奖30个;黄炎培杰出贡献奖10个。
三、申报及评审
(一)由学校主管部门对申报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和黄炎培杰出校长奖、黄炎培杰出教师奖的单位和个人先行审核,经地方教育局及职教社地方组织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未建中华职教社地方组织的可直接由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报送。
(二)“黄炎培杰出贡献奖”由省教育厅和省职教社直接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
(三)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邀请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职业教育界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
(四)评审委员会将征询各界意见后于2008年9月公布最终评审结果,10月召开颁奖大会。
四、评选条件
(一)黄炎培优秀学校奖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践行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开拓进取,取得优异的办学成果。
2、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教学质量高、毕业生就业率高。
3、在职业教育办学思想、办学模式和办学机制方面有所创新。
4、积极参与温暖工程等社会公益活动,成绩斐然。
(二)黄炎培杰出校长奖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依法治校,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
2、努力践行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在办学实践中不断开拓创新,工作求真务实,廉洁敬业。
3、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重点,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学生服务、为教职工服务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4、以现代职业教育观带领师生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素质,热心温暖工程等社会公益活动。
(三)黄炎培杰出教师奖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诚于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2、努力践行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注重学生职业道德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热心温暖工程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黄炎培杰出贡献奖
1、努力践行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积极支持职业教育事业。
2、热心公益事业,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资助职业教育。
3、对中华职业教育社倡导的温暖工程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表彰奖励
(一)举行“黄炎培职业教育奖”颁奖大会,向获奖的优秀单位、杰出个人颁发奖杯和证书。届时,省委统战部领导、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云南中华职业教育社主任高峰、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全省政协科教文卫体委等单位领导出席。
(二)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他们的事迹并推广他们的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评选活动,在我省职业教育发展史上尚属首次。各地教育局和职教社一定要加强领导,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认真抓好。接此通知后,各地职教社要将有关评选情况向党委统战部汇报工作方案。
(二)保证质量。各地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各地在申报推荐过程中,要做到情况真实,事迹突出。在上报申请表的同时,须将电子版发送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确保报送时间。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务必于2008年7月30日前上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学光 刘 锐
联系电话:0871-3621251、3628193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瑞东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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