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9-04 点击量:3519


各院(系)、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中秋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一、“中秋节”放假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休息,9月16日(星期二)照常上班、上课。
二、各院(系)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中秋节”期间的值班安排和师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三、放假期间,学院交通车按照周六、周日的车次和发车时间运行,9月16日按照周一至周五的车次和发车时间运行。
请各部门接《通知》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00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