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我省教育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检阅两年来我省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工作成就,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广和宣传教育科研优秀成果,提高我省教育科学研究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教育科研为云南省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的职能,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研究决定,将于2008年11月举办第五届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一)凡列入全国或全省教育科学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均可参评,年限要求为2006年至2008年。
(二)凡未列入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州(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高等院校推荐,也可参加评奖。
(三)凡已获国家或省级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能重复评奖。凡在往届国家、省级或州(市)级优秀成果评奖中未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评奖。
二.、参评成果
(一)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校本课程资源等(不包括工具书、论文集、教材、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
(二)课题结题后的结题报告、研究报告(以结题证书和结题证明材料为准)。
(三)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需提供采纳单位证明)。
三、申报办法
(一)请登陆http://ghb.ynjy.cn下载《云南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按要求填写。
(二)填好后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提交申报表、参评成果和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反映与效果的佐证材料,各1份。
(三)经各州(市)、各高等院校资格审查后,由各州(市)规划办、各高等院校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四、申报要求
(一)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
(二)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三)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四)每人每次限报一项,申报人所报成果自行备份,成果上报后,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均不返还。
五、评选办法
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根据云教研〔2007〕1号文件的《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中的相关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
六、授奖
奖项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凡获奖者,均由云南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
七、其它事项
(一)上报时间:2008年10月30日之前由各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或各高校科研处统一集中上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评审费:每项研究成果按需要收取300元的专家评审费。
(三)上报地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 云南省教育厅大楼11楼省教育科学规划办(650223)
(四)联系电话:0871-5129647 传真:0871-5103080
联 系 人:纳 梅 王春雷 张 翼
本次评奖活动的解释权属省教育科学规划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