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关于评选推荐2020—2021学年云南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9 点击量:1238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关于评选推荐2020—2021学年云南省省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大中专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生事务部研究并报学校决定,将在全校开展2020—2021学年云南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1、省级“三好学生”评选79名,原则上在2019—2020学年评选出的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和“三好学生” 中产生,按名额等额评选(名额分配附后)。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20名,原则上在2019—2020学年评选出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中产生,按名额等额评选(名额分配附后)。

3、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40个,在2019—2020学年评选的校级“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含“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以该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主要依据,要求在校学习期间无补考、无违纪处分;无不良道德行为;无恶意欠费。具体条件如下:

三好学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不断提升自身劳动技能;身心健康、意志坚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优秀学生干部: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政治思想良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是联系服务同学的桥梁纽带;热心为集体工作,为同学办实事,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劳动技能,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担任的职务应是班级或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积极到上级部门实习锻炼或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学生优先考虑。

先进班集体: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班级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党)团支部有活力;积极开展和参与“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劳动、体育锻炼和志愿者公益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评选程序

(一)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云南省省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申请与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公平公正有效,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昆来、原红凯、

副组长:朱欢勋、宁凡

 员:纪检、学工、就业、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全体辅导员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云南省省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监督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高茂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学生事务部工作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二)先进个人

1、各二级学院须成立由院长、党总支书(副书记)、辅导员、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参加的院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

2、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及本学院的评选名额,制定评选办法,并周知全体学生。

3、班级评选推荐,允许学生自荐。被评选的学生必须由所在班级学生提名,全体学生进行民主评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民主测评必须超过本班学生总数的2/3以上,得票多的学生获得推荐资格。

4、各二级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学院的评选办法,对各班级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等额评定出本学院的先进个人,在学院公示3无异议后,对所推荐的每名先进个人形成二级学院意见,填写《2020—2021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优推荐登记表》,报送学生事务部。

5、学生事务部根据名额审核后,在全校公布初选人名单一周,接受监督无异议后,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校务会审批,再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三)先进班集体

符合条件的班集体自愿提出申请,各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后,学生事务部将视申报情况组织综合评议,然后根据名额审核后,在全校公布初选班级名单一周,接受监督无异议后,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校务会审批,再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推荐候选班级除需认真如实填写《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省级先进班集体申请审批表》外,还需附2000字左后的申报材料(请用A4纸张打印,无需彩印)。

四、工作要求

1、坚持标准,按照程序进行评选。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学生自我教育、树立集体观念、增强荣誉感和进取精神及相互学习的过程。评选应面向全体学生,各年级都应按比例参加评选,不得集中在毕业班。

2、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学生中广泛宣传,严格按照考核、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逐级推荐、民主评选的程序进行评选,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按质按时完成评优工作。

3、各二级学院评选工作要求在4月20日前完成,并于4月20日12前将评选结果(含评选报告、推荐名单汇总表、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的推荐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交学生事务部。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五、其它事项

学校推荐上报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经最终审核后,凡符合条件的,由省委教育工委颁发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荣誉证书和奖状,并下发表彰决定和光荣册予以表彰。

 

附:1、2020—2021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优推荐登记表

2、2020—2021学年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省级先进班集体申请审批表

3、省级评优各二级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2021年4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