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6-23 点击量:6563
校内各单位:
2021年暑期将至,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安排,结合工作实际,
经校务会研究,现将2021年暑期、秋季学期开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2021年6月26日-7月4日集中进行期末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暑假及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一)放假时间:学生7月10日放假;教职员工7月12日放假(因工作原因无法正常轮休假的部门除外)。
(二)收假时间:老生8月28日-29日报到注册,8月30日正式上课;新生9月2日-3日报到注册,9月4日-17日军训。教职员工8月25日到岗上班。
(三)暑期参加挂职锻炼、实习指导和招生工作的教职工要尽心尽力,认真履职,相关部门要做好服务、管理、保障工作。
三、暑期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教育工作
(一)继续做细做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善始善终,坚持严防死守的要求不变,坚持现有的工作队伍不变,坚持既有的疫情防控策略和防控措施不变,坚持扎实高效作风不变,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松劲心态,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
(二)持续做好师生健康状况和风险防控信息监测。根据《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技术要求,师生禁止出国、出境,禁止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前往与周边国家接壤的边境地区。减少人员集聚,加强自我防护,避免感染传染性疾病。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师生健康“日报告”“零报告”及行程轨迹排查报告制度。师生如有特殊情况,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学院(部门)报告。
(三)做好师生离校离昆工作。学生事务部和各二级学院要协同做好学生离校安排,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人力资源部要切实做好教职工离昆管理,各单位中层以下工作人员离昆的,须经分管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批准;中层及以上干部须报校长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和校长办公室备案。对往返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实施最为严格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四)严格暑假留校学生管理。公寓管理中心须按照学校既有的疫情防控要求和日常学生公寓管理要求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巡视工作,严防留校学生因沉溺网游或不规律作息引发隐患。辅导员要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强调留校纪律、防控要求及注意事项,有外出需要的学生,要严格审批程序,并由二级学院做好跟踪管理。
(五)加强暑假期间师生安全教育管理。各单位要做好暑期防火、防盗、防泄密、防疫、防交通事故、防溺水伤亡、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做好暑期实习、打工、社会实践学生的造册登记、培训、教育管理工作,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禁止师生参与冒险旅行、探险和高危运动赛事。
(六)严格校园管理,加强校园安全整治。后勤保卫处要严格门卫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允许入校;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控,加大假期校园安全保卫巡查力度,严防社会闲杂人员寻衅滋事、宗教渗透和暴力恐怖等事件发生;认真做好防诈骗、防网络欺诈和网贷工作;加强宿舍、教室、食堂、图书馆、实训室、校园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防发生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做好外来施工人员的有效管理,对入校施工人员实施疫情防控管理,履行治安监管主体责任。
四、秋季学期开学相关工作
(一)严格报到时间。师生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不得提前或推后,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返校的,应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二)严格报到程序。学生错峰返校方案和新生报到方案由学生事务部牵头落实,教职工返校方案由人力资源部牵头落实。师生的轨迹摸排、健康监测、资料提交、核查审批、报到接待、假勤登记、防疫物资储备、安全保卫及各单位相关工作实时参照上级防控要求和既有经验进行,确保标准不降低、措施不打折。如上级部门有最新要求,学校另行通知。
五、其他工作
(一)做好暑假前安全检查。离校前,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增强责任意识,提前做好防火、防盗、防泄密、防疫、防自然灾害等各项工作安排,消除一切隐患。放假前,后勤保卫处牵头组织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整改完毕后方可离校。
(二)严格公务车管理。放假期间公务车辆封存,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需报董事长批准;公务车离昆,须报董事长批准并报集团后勤部备案。
(三)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各单位要确保暑假期间工作日有人员值班在岗。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按要求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若有重大突发事件,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学校将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
0871-68301007(海源校区)
0871-67986345(杨林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