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2-22 点击量:3335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统筹做好2022年春节、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喜庆祥和的节日,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期末工作安排
(一)学生期末考试时间2022年1月2日至9日。
(二)各二级学院(部)须在2022年1月14日前完成阅卷、成绩登录及下学期排课工作。
(三)2022年1月15日至21日安排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专项工作。
二、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一)在校生放假时间:2022年1月10日;收假时间:2022年2月26日省内学生报到注册、27日省外学生报到注册,2月28日上课。
(二)教师放假时间:2022年1月22日;收假时间:2022年2月24日。其他人员根据工作安排进行调休。
三、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继续做细做实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慎终如始,适时更新、调整、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坚持严防死守的态度不变,坚持现有的工作队伍不变,坚持既有的疫情防控策略和防控措施不变,坚持扎实高效作风不变,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松劲心态,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
持续做好师生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监测。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师生健康“日报告”“零报告”及每日行程轨迹排查报告制度,留校学生要认真落实“晨午晚”三检制度和假勤跟踪登记制度。师生如有特殊情况,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学院(部门)报告。
做好师生离校离昆工作。学生要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安排学生错峰离校,各单位中层以下工作人员离昆的,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中层及以上干部离昆须报校长批准。离昆人员审批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中层干部离昆的还须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做好寒假师生疫情防控安全指导。各单位要明确告知师生行程注意事项、寒假居家防控需求、健康教育、康体锻炼指导等内容,提醒师生员工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尽量不跨省域长途旅行,原则上不出境或前往国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或封闭封控管理区。如必须跨地域出行,请务必提前了解途经地和目的地疫情防控形势和防控政策。不出入人员集聚场所,加强自我防护。师生员工自省外入滇时,要实时按照云南省最新规定执行。
四、寒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学生口要做好防欺凌、防传销诈骗、防校园贷、套路贷、防交通事故、防滑冰溺水、防煤气中毒和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严格寒假留校学生管理。寒假期间,学生非必要不留校,必须留校的学生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进行管理,因特殊情况确有外出需要的学生,要严格审批程序,并由二级学院做好跟踪管理。
严格校园管理,加强校园安全整治。继续执行“五个一律”措施,无关人员一律不允许入校;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控,加大假期校园安全保卫巡查力度,严防社会闲杂人员寻衅滋事、宗教渗透和暴力恐怖等事件发生;加强宿舍、教室、食堂、图书馆、实训室、校园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防发生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
五、春季学期开学相关工作
严格报到时间。符合开学报到的师生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不得提前或推后,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返校的,应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严格报到程序。师生的轨迹摸排、健康监测、资料提交、核查审批、报到接待、假勤登记、防疫物资储备、安全保卫及各单位相关工作按照既有要求进行,确保标准不降低、措施不打折。
六、其他工作
做好寒假前安全检查。离校前,各单位要进行卫生打扫,对部门重点部位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须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消除一切隐患。
严格公务车管理。放假期间公务车辆封存,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需报批。
廉洁勤俭文明过节。各单位要加强教职工遵纪廉洁教育工作,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
做好值班值守工作。校领导和全体中层干部要进行轮值(值班安排另见通知)。各单位要确保寒假期间工作日有人员值班在岗,学校将对照各单位上报的寒假值班表进行抽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按要求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若有重大突发事件,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0871-68301007(海源校区)
0871-67986345(杨林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