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7-08 点击量:6847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的具体事宜告知我校全体毕业学生:
一、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二、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三、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贷款学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贷款承办银行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四、《通知》印发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贷款学生已部分偿还或全部偿还的本金,不可再申请延期偿还;处于还本宽限期的贷款学生,因2022年不需偿还贷款本金,故不适用延期偿还贷款本金政策,贷款期限不变;已毕业学生符合免息条件,已偿还2022年利息的,由承办银行退回个人账户。
特此公告
昆明城市学院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