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30 点击量:5970
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3年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提前做好师生职工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传染性疾病、防自然灾害等安全教育工作,切实保障节日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放假期间,中层以下工作人员离昆须向分管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报备;中层及以上干部离昆须向校长报备并报人力资源部和校长办公室备案。放假期间如上级单位或学校有工作安排,需要到校工作、参加会议的干部或员工应按时到校。
(三)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祭祀先祖的传统节日,倡导师生员工文明祭扫,严防山林火灾、各类事故发生,过一个安全、文明、绿色、祥和的节日。
(四)清明假期,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值班工作安排。假期间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按要求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若有重大突发事件,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校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学工系统所有成员手机须保持24小时开机。
(五)如有最新规定,学校另行通知。
三、两校区值班电话
学校24小时值班电话:0871-68301007(海源校区)
0871-67986345(杨林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