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2008年度应结题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09年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已开始。请有关人员依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2008年度应结题验收项目(见附件)的负责人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认真准备好以下材料:
⑴项目验收申请表(A4纸双面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⑵项目终结报告书(A4纸双面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⑶项目验收证书(A4纸双面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⑷成果材料(含论文、专著、专利证书、采用证明等。论文技术资料等用A4纸双面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在封面注明成果材料清单目录)
以上表格和成果材料,请于12月26日前报送学院科技处。
二、各应结题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延期,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验收的项目必须在2008年12月11日前将延期或项目中止报告报科研处审批。各项目的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注:所有验收材料(表格)请参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