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元旦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17 点击量:3517


各院(系)、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2009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09年元旦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一、元旦放假时间:1月1—3日,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四、新年)为法定节假日,1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各院(系)、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元旦节期间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三、放假期间,交通车停开;1月4日按照周一至周五的车次和发车时间运行。
请各部门接《通知》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