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把握学校科研工作动态,加强学校科研管理,根据《云南师范大学科技工作统计与评估暂行办法》(云师大通字{2005}41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2008年度各单位的科研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情况统计范围:各教学科研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的科研活动和学校所属的教职工的科研成果。
二、科研统计时段: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的科研有关情况。
三、科研统计的有关安排:
1.根据本通知的要求,有关人员可下载附件中《科研成果登记表》,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报,附上成果复印件2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报各单位汇总。
2. 2008年12月12日——2009年1月3日,各单位进行科研统计,科研秘书及有关人员必须对各人员填报的统计数据进行认真严格的核查。同时,各单位必须依照《2008年度云南师范大学科研统计(论文著作)清单》(EXCELL表格)将有关数据输入,汇总成表,并填报《云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单位总体科研情况汇总表》。
3. 2009年1月4日前,各部门将填报完毕的《云南师范大学科研情况统计表》、《2008年度云南师范大学科研统计(论文著作)清单(EXCELL表格)》(附电子文档)收集汇总后,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统一报送学院科研处。
四、组织实施
各单位的科研统计工作由科研秘书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2008年1月4日)前将有关材料及数据软盘统一报科研处。
行政部门可由个人填报《科研成果登记表》,在规定时间(2008年1月4日)前由部门收集汇总后统一报科研处。
五、科研统计的基本要求和其它注意事项
1. 科研统计工作涉及面较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各有关单位和统计人员一定要增强责任感,认真负责地如实填报数据,杜绝虚假、错误数据。特别注意防止遗报、缺报、重复填报的情况。
2、由于附件内容较多,科研处将通过院务公告形式把通知及附件发布全院,并通过网络办公发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处,其他相关人员可自行下载。
3.报送说明:
1)相关教师申报时须根据实际情况填报《科研成果登记表》(附电子文档),连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交本部门科研秘书处。
2)著作类科研成果,须上交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封面、序、版权页、封底);论文类科研成果,须上交原件和2份复印件,论文的复印内容包括封面、版权页(印有主办出版单位、出版日期、卷期和标准刊号)、期刊中英文目录页、论文完整内容,并按上述顺序于左侧装订成册;已结题的科研项目须上交结题验收报告原件及2份复印件;参展、参演的各项艺术作品,应提交参展作品或参展、参演现场拍摄的照片及相关佐证材料。
3)各院系、部(处)上报材料包括:《科研成果登记表》(附电子文档)2份、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云南师范大学科研情况统计表》2份、《2008年度云南师范大学科研统计(论文著作)清单(EXCELL表格)》(附电子文档)2份及科研成果原件。
4)原件用于验审,验审完仍归还作者。
4、 联系人:闫卓慧(慧宇楼119) 田志军(慧宇楼114) 联系电话:0871-8301010、8301159
附件:
1、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4年版)期刊目录
2、CSSCI来源期刊目录(2008-20009年度)(按学科分类)
3、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也可到网上下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录
5、《云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论文著作定级试行》([2005]41号)、《云南师范大学科技工作统计与评估暂行办法》([2005]41号)、《云南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工作奖惩暂行办法》([2005]41号)、《云南师范大学科研工作考核管理暂行办法》([2006]67号)
6、《云南师范大学科研情况统计表》(教学科研单位)
表一、云南师范大学科研成果登记表—— 著作登记表
表二、云南师范大学科研成果登记表—— 论文登记表
表三、云南师范大学科研成果登记表—— 技术转让与专利成果登记表
表四、云南师范大学科研成果登记表—— 鉴定成果登记表
表五、云南师范大学科研成果登记表—— 奖励成果登记表
表六、云南师范大学学术交流活动、科技培训基本情况表登记表
表七、教育部学术交流情况表(含文理)
7、2008年度云南师范大学科研统计(论文著作)清单(教学科研单位)(EXCELL)
科 研 处
200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