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署会

发布日期:2011-04-15 点击量:1828


2011年4月14日(星期四)下午3点,在我院慧宇楼102会议室召开2011年度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字会,各院(系)院长、党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科级以上干部认真听取了与会领导的发言并签署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院党委书记李存俊首先发表讲话,对我院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做了总结,并以胡星案件、师大金源学校校长案件、丽江师院案件等为例。在党风上出现的问题给与会人员以警示。李书记对我院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要贯彻落实两会精神,把温家宝总理在答记者问时的讲话进行学习和反思;个人要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要落实责任制,年终检查:要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力度;树风清气正环境,要进行政治纪律教育,要学习法规制度,正确看待手中权力,不谋私利,要加强对重点部门的监督,要积极学习杨善洲同志事迹等多方提出了要求。
会上,王昆来院长发表讲话,对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个人的学术成长规范、学院组织的纯净性、提高学院软实力等方面提出要求。同时表示作为民办院校的我们要本着为投资方负责的态度,为社会负责的态度,为学校负责的态度加强各方面的建设,杜绝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出现问题。
刘学民理事表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力度,为推动学院科学发展、促进和谐提供有力的保障。
最后,王昆来院长、李存俊书记、杜国海副院长、聂建副院长分别与教学事务部、图书馆、后勤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会计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等院系部门的负责人署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