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一年一度的集体实习即将开始,为了让2008级学生在实习前对实习单位、实习规则有一个真正的了解,确保本次集体实习取得圆满成功,10月10日上午9点,法学院在慧宇楼302教室召开了集体实习学生的培训大会。
大会上,法学院副院长杨得志首先介绍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昆明市场中院、昆明市公证处、五华区检察院、官渡区法院、官渡区检察院、西山区法院等7家实习单位。同时,针对公证处、检察院、法院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对各自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作了详细的讲解。杨得志副院长还对本次的实习要求,如请假制度、上班制度、保密制度等相关制度也作了详细说明,要求严格遵守学生实习单位的作习时间、案卷的保密;学会与实习单位的老师相处,要懂礼貌、要尊重实习老师;处理好同单位实习同学之间的关系,要相互帮助、相互关心。最后,杨得志副院长公布了本次实习的实习分组名单和实习带队指导老师。
通过本次培训,让学生真正懂得集体实习不只是完成学分的任务,而是要到实践部门真正的学习专业知识、学会做人做事,为自己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