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7-03 点击量:1401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推动高校师德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广大高校教师共同的行为准则。2000年以来,我院实现了快速发展,现在校生突破1.4万余人,本科专业有27个,教师数量逐年倍增。加强师德建设,不仅是推进我院的教学评建、实现我院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基础工程和重要保障,也是一项长期的建设工程。
我院理事会、党政领导班子结合学院实际, 2010年,依据《教师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了《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关于教师廉洁从教的规定(试行)》(院〔2010〕22号),2012年在抓好学习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时,为规范我院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又制定了《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关于教师廉洁从教的补充规定》(院〔2012〕38号),规定中明确提出教师严格禁止的行为“六项”。
2012年6月12日下午,我院在慧宇楼102会议室召开中层干部大会上,刘学民理事传达了集团对一些影响学校风气的问题要加以杜绝,提出了“五项禁止”。王昆来院长以“忠于职守,严于律己,谨言慎行”为主题作的报告,强调了学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养成。他从当前教师职业道德的忧思,教师职业道德结构的调整,教师职业道德养成三个方面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指出,教师要从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这三个维度四个层面来构建教师职业道德,最终成为一个集“智、仁、爱”于一体的教师。
加强师德建设要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把师德建设工作引向深入。加强师德建设也是促党风,转作风,提振教风的一项重要任务,我院将把贯彻落实好作为提振教风的良好契机,继续将工作落到实处,力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