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6日11时许,我处巡逻人员王世江、刘正坤、李楚生例行巡查工作中,发现一名男子在校园转悠,四处张望,行迹十分可疑,我处人员并未打草惊蛇,而是秘密跟踪,观察其动向。几分钟后,嫌疑人在聚孝楼前瞄准一辆电动车并付诸行动。我处人员仍保持冷静,当嫌疑人将电动车骑至学院正大门时,早已知晓的门岗值班人员徐志华、杨利剑、白刘四、杨海鸥对其进行盘问,盘问过程中,嫌疑人神色慌张,于是,值班人员及跟踪来的巡查人员一同人赃俱获。经过我处工作人员询问,在强烈的心理攻势下,男子供出同伙,称两人是一同进入我校偷盗电动车的。在该男子的指认下,我处人员顺利找到了另一名盗车男子,发现男子在食堂外四处张望,正在寻找机会,我处人员当即将两名男子带到保卫处办公室进行询问,两名男子对盗车事实供认不讳。
由于我处防范工作力度加强,此次事件中,我处当场缉获被盗电动车一辆,为失主挽回了损失。
目前,此案已移交昆明市高新公安分局科医路派出所,民警对我处人员给予了表扬,对我处工作给予了肯定,鼓励我们继续保持工作干劲,保障全院师生财产安全。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