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组织团学干部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日期:2014-11-18 点击量:1538


1114日下午,校团委组织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学生干部学习座谈会。校团委刘燕书记,蓝雪瑜老师,海源、杨林两校区校学生会副部以上干部,以及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伊始,校团委刘燕书记带领学生干部解读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刘燕书记希望学生干部在学习会议精神的过程中充分认识全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全会的基本精神,做到“五个深刻”: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刻领会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刻领会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同时,刘燕书记强调,我校在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同时要紧抓团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一名学生干部,要以身作则,提高自己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为青年学生树立榜样;要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时刻关心国家大事;将大会“依法治国”思想应用到学习生活中去。

会上,团委蓝雪瑜老师还对“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一命题进行了解读。

在学生干部发言环节,我校两名参加过省大学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的学生代表做完发言后,两校区校学生会、各二级院系团学代表分别陈述了自己关于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领悟。

最后,刘燕书记作了总结讲话。刘燕书记提出,要把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主题团日活动、集体学习、讨论、自学等方式,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开展学习活动;通过知识竞赛、专题讲座、演讲比赛等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带领广大青年学生了解并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做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法制青年;要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增强法治意识,熟悉校规校纪,不断提高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团学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