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下半年组织发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12 点击量:2646


各党总支:

    吸收学生新党员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学院党委将其始终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切实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党员发展方针,坚持和完善团组织推优制度、公示制度、党员考核制度和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审批制度,严格履行党员发展程序,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为确保本学期组织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云师商党发(20073号〕,坚持“十不发展”原则。

2.所有学生发展对象必须经团组织推优,且同意票须达半数以上;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

3.所有发展对象必须经各基层党组织橱窗和网页上至少公示三天,且公示无异议;举报电话:8357006,举报地点:党委工作部(慧宇楼113室)。

4.发展对象登记表与党员转正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请于20101029前报学院党委工作部。

5.党员发展及转正工作待学校党委审批后各院系按程序进行办理。

另,请各党总支严格执行《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云师商党发(20072号〕,做好本学期712月份党费的收缴工作,并于20101029日前交学院党委工作部。

 

特此通知

 

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委员会

                                                                       2010年10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