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地方税务局2010年1号公告,结合云南省地税系统普通发票简并的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旧版普通发票全部停止使用,请各位教职工在取得发票时注意识别。新版云南省通用定额发票使用干式复写防伪纸,云南省通用手工发票、云南省通用机打发票、云南省税控收款机专用发票、云南省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发票、云南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采用彩纤无碳防伪纸;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样式的发票,仍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防伪专用纸张,所有新版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将增印GLD信息图标。
各位教职工应特别注意以下三种发票:
1、交通运输业中的云南省公路汽车客票40k、64k,云南省城市客运定额发票,云南省交通运输业定额发票4种;
2、服务业中的云南省服务业定额发票,云南省服务业饮食定额发票,云南省服务业旅店定额发票,云南省停车定额发票,云南省洗车定额发票5种;
以上共9种定额发票简并为云南省通用定额发票,规格为175mm×77mm,面额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
3、综合类中的云南省定额发票变更为云南省有奖定额发票,规格为213mm×77mm,面额为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5种,同时,原兑奖联的奖标改为用银浆覆盖的奖区。
各位教职工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致电财务部,也可直接来财务部咨询。自通知之日起,学校财务部将不再受理任何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报销事宜。
特此通知!
具体公告和普通发票目录见附件!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财务部
201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