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2-19 点击量:2805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做好新形势下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满足建设创新型国家人才培养需求,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已于2011年1月启动。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秘发[2010]3026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云教外[2011] 26号)的规定和要求,保证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的推荐、选派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更好地促进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师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现就做好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公布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附件1)及《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查询)认真做好申请受理工作。
二、申请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人须在指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向云南省教育厅提交规定的书面申请材料。各单位请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省教育厅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确保网上报名信息与书面申请材料内容真实一致。留学基金委一般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
三、受理时间
(一)2011年2月20日至3月14日,申请人网上报名。
(二)2011年3月15日至3月20日,各单位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将所要求申请材料由校方统一提交云南省教育厅。
四、申请材料
(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非学生类)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均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表“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所提交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正式提交后不能修改有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单位推荐意见表》打印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同时向云南省教育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非研究生类别申请材料需一式2份,研究生类别申请材料需一式3份,申请材料先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骑缝公章。《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详见《关于准备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2)。
(三)申请人须按照应提交申请材料清单的顺序整理申请材料,无需装订,按顺序用曲别针别好。所有申请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五、受理机构
(一)由云南省教育厅提供咨询、受理网上报名,受理、审核书面申请材料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由留学基金委直接受理的出国留学项目,具体评审、录取办法请参阅《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
六、申请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规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身心健康,学成后能回校服务。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5)规定要求;尚未取得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含意向性)、外语水平合格证明者本次亦可申请。
3、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项目详细内容可通过基金委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基金委项目主管。
4、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或学校评审出国资格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5、以下人员本次不得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近五年内已获得录取资格但由于个人原因未在有效期内派出导致资格作废人员。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1、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
2、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对类别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三)直接录取人员
两院院士、长江学者、
(四)优先及重点推荐人员
具有外语合格证明及国外邀请信教师优先推荐,其中取得国外一流大学及科研机构教授或知名学者的邀请信的教师重点推荐。
七、推荐、选拔方式及程序
(一)申请人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单位批准同意后(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报请导师、院系及在读学校研究生院同意后),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人网上报名后,打印申请表,本人签字后,教职工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外事办公室及人力资源部;(“报名系统”登陆地址:http://apply.csc.edu.cn)
(二)填写网上报名表注意事项:
1、凡申请“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者,务必在网上报名系统“受理机构”栏中选择“云南省教育厅”,然后再根据项目选择名称。
2、《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学院负责人统一填写签名(仅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勿需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外事办公室及人力资源部;
3、请按照《关于准备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附件三)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要特殊要求的项目,请按照项目指南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4、学校统一将所有申请全额资助人员的申请材料上报云南省教育厅;
5、2011年7月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根据申报2011年度学校配套资助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进修项目专家评审结果排序最终确定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1:1配套资助人员名单,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
八、时间安排
(一)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申报时间
1、
2、
(二)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1:1配套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时间
1、
2、
九、其他事项说明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
(二)本文所有附件均可从省教育厅网站(www.ynjy.cn)“通知公告”以及学校网站(www.ynnubs.com)“院务公告”栏下载。
(三)国家公派录取的留学人员必须在留学有效期内派出,否则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基金委不再办理任何延期、改派手续。申请前请做好教学、科研安排以及留学国别等相关工作准备,以确保在资格期限内按时派出。
(四)国家公派项目录取人员(除极个别有特殊需求的项目外)均需自行联系国外导师和留学单位。
(五)申报人员经学校初选后,另行布置网上申报事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 侯宇霞 8352622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址:http://www.csc.edu.cn
附件:
2、关于准备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7、201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一览表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外事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