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进校园 演绎以“法”维权——云师大商学院举行劳动争议仲裁庭审判摩活动

发布日期:2017-12-01 点击量:1642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云南省“七五”普法规划总体要求,进一步促进劳动争议仲裁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仲裁”,构建社会和谐的劳动关系。2017121日,云南省仲裁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联合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法规处、宣传中心共同举办了“送法进校园”劳动争议仲裁庭审观摩活动。

 

此次观摩活动在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学院503教室举行,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王笑波、副院长伏建文、立案调解处处长赵庆锋、云南省人社厅法规处处长郑琼、云师大商学院校长王昆来以及省仲裁院相关工作人员和我校师生100余人参加。

 

王昆来讲话,他说到,商学院的法学专业每年都有近300名的考生来报考,目前是云南省法学专业人数超千人规模的四所高校之一。法学院不仅考研率一直保持在5%-8%,司法考试A证的通过率也是云南省高校里面最高的。他希望通过今天的活动,培养同学们对美好生活公平正义的追求,进一步增长法制意识,真正把知识学以自知,学以致用,学会保护自己的同时,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去保护更多的劳动者。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正式开始,此次的案件为“申请人提出仲裁起诉被申请人违反劳动法克扣工资,被申请人则以申请人长期旷工取消劳动雇佣关系为由申辩”。庭审观摩活动中,全体同学专心致志地观看,庭审调查、证据质证、庭审辩论、证据认证,每一个仲裁程序都细致展现,对同学们了解、学习劳动争议仲裁提供了很大程度上的帮助。

 

庭审结束后,赵庆锋给同学们提出建议:同学们在签署就业合同前要仔细阅读三部法律,明确用人单位的资格,清楚劳动合同的条款以及熟悉维权的途径等。

 

郑琼告诉同学们,这次劳动争议仲裁庭审判观摩活动让大家对抽象的法律条文,有了生动形象的展示。做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应该成为法律的参与者和建设者,法律是知识、技能,更是信仰。

 

王笑波做总结发言,他认为,一个好学校的灵魂在于优秀的学生,维护好自己的权益是本能,同时帮助他人维护权益也是一种更高的境界,希望同学们不忘初心创造更好的未来。

 

观摩活动结束后,我们采访了几位现场观看的学生。

 

14级法学专业徐晶:“今天参加了‘送法进校园’活动给我最大的感触是要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才能更好的体现学以致用。我们可能理论知识学习得非常好,但是实际运用还存在问题。

 

14级法学专业陶曦:“今天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习到了劳动关系方面的知识,这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我们是有很大帮助的,在未来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14级法学专业金洋:“我们平时学习的法律知识大多只出现在书本上,对于实践接触的比较少,也很难看到真实的庭审,这次‘送法进校园’活动让我们看到了真实仲裁的完整流程,让文字化的知识转变为直观的、立体的、有可操作性的实践,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的认识。希望学校能够更多的让我们参与到真实的庭审、仲裁案例中,学好法律,帮助他人。”

 

本次劳动争议仲裁庭审判摩活动,不仅加强了我校大学生接受法制教育、自觉守法、善于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法律意识,而且提醒了法学院的全体学生不忘初心,牢记一个法律人的初心,为他人为社会谋福利,运用学到的法律知识创造更大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