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4-13 点击量:3444
各教学院(系)、机关职能部门:
按照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11学年度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教师的函》(汉办〔2011〕147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第一次全国孔子学院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国际汉语教育,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根据各国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外大中小学的需求,国家汉办拟于近期启动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家公派汉语教师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二、岗位情况
(一)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需求教师542人(详见附件1)。
(二)国家公派教师岗位需求教师233人(详见附件2)。
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情况及要求请登陆http://shizi.chinese.cn查询。
三、申请外派教师须具备的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二)职业条件
1.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包括聘用的合同制教师)。
2. 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有1年以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学习工作经历着优先。
3.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三)语言条件
汉语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四)年龄条件
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六)符合教师岗位具体要求。
四、推荐程序
(一)填写表格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方式,未在网上填写的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shizi.chinese.cn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或者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填写申请,禁止双重申请。
填妥《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4)或《国家公派教师申请表》(附件5)填好后网上直接提交,同时下载纸质表格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二)单位审核
1.学校须审核教师推荐表,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统一将推荐材料提交云南省教育厅审核。
2.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3.云南省教育厅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报送国家汉办。
五、选拔面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面试后择优录取。录取的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时间拟定于7月份,期限2个月,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教师派出期间待遇
教师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教师选拔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中方合作单位须认真履行职责按1:2比例推荐教师人选,国家汉办将推荐教师数量和质量作为孔子学院办学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请孔子学院中方合作单位尽快与国外合作方确认本学年教师需求情况,填写《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需求中方合作单位确认表》(见附件3),于
(三)请各单位于2011年4月12日前将推荐材料统一报送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后报云南省教育厅,达到标准者汇总送国家汉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董曼琳
电 话:0871-8352622
传 真:0871-8352622
3、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需求中方合作单位确认表
4、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请登陆http://shizi.chinese.cn/注册并填报)
5、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请登陆http://shizi.chinese.cn/注册并填报)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