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7-01 点击量:4290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学专业2007级彭修燕等38名学生,在四年学习中,勤奋刻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努力进取,参加2010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或者参加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被报考高校录取。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法律新人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获奖条件和评审程序,经研究决定:
一、授予下列21名学生“法律新人奖学金”A类奖(司法考试获得A证),每人奖励人民币伍佰元:
1、彭修燕 2、陈琳 3、王荣婷 4、杨垚 5、吴家佳
6、邱长江 7、刘翔 8、殷定稳 9、贾有芬 10、段正春
11、王锦云 12、尹樯 13、谢升敏 14、罗文明 15、何钰
16、黄国倩 17、此里永宗 18、胡芳 19、木斯羽 20、王小丽
21、方燕萍
二、授予下列17名学生“法律新人奖学金”B类奖(考取硕士研究生),每人奖励人民币伍佰元:
1、彭修燕 2、刘星杉 3、曾宽能 4、祁阳阳 5、刘雨萱
6、潘娟 7、胡昌林 8、夜晓语 9、陈思淇 10、张雯雯
11、尹琳芳 12、许蕾 13、杨小瑜 14、张岳昆 15、刘卓
16、周曦 17、赵朝振
希望以上获奖同学继续发扬勤奋学习精神,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把自己锻炼成为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重要贡献。
法学院
二0一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