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式实行“朝九晚五”行政办公时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09 点击量:3160


各院(系)、部门:

根据两校区办学需要,学院自822日起试行“朝九晚五”工作时间,现试行期已经结束。经广泛征求学院教工意见,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院两校区行政办公时间将正式实行朝九晚五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朝九晚五”工作时间

上午:840—12:00

下午:13:00—1700

每天累计工作时间7小时20分钟。

二、相关事项

1、两校区校领导、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坐班教师执行上述朝九晚五工作时间。

2、两校区学生上课时间执行原有课堂时间不变。

3、两校区图书馆、网络中心、保卫处、公寓管理中心及其他实行倒班的单位,执行原有工作时间。

4、行政办公时间与学生课堂时间将于下学期调整为同步进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上述工作时间自即日起正式实行。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