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0-09 点击量:3160
各院(系)、部门:
根据两校区办学需要,学院自
一、“朝九晚五”工作时间
上午:8:40—12:00
下午:13:00—17:00
每天累计工作时间7小时20分钟。
二、相关事项
1、两校区校领导、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坐班教师执行上述“朝九晚五”工作时间。
2、两校区学生上课时间执行原有课堂时间不变。
3、两校区图书馆、网络中心、保卫处、公寓管理中心及其他实行倒班的单位,执行原有工作时间。
4、行政办公时间与学生课堂时间将于下学期调整为同步进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上述工作时间自即日起正式实行。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