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大学英语过级考试考场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14 点击量:2775


全体监考及考务人员: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云南省应用能力(本科)考试将于121718日举行。此次考试规格高、考生人数多、考试要求严格,为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严肃考场纪律,切实做好监考工作,根据学院院长办公会精神,现将考场工作纪律重申如下:

1、学院教工负有监考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学院考务工作需要,凡被安排到监考的教工,不得无故请假、缺席,否则按教学工作事故处理。

2、监考教师必须于20111216下午参加考务培训会,认真学习监考员守则,不得无故请假、缺席,否则按旷工处理。

3、考试工作服务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考试服务工作,考试全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

监考员、备考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此次考试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若发生违规违纪者,将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学工作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员守则》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相应处罚。

 

特此通知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