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2-22 点击量:1431
各教学院(系)、部:
为全面把握学校科研工作动态,加强学校科研管理,评估科研绩效,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将对2011年度各教学院(系)、部的科研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情况统计范围
各教学科研单位、党群行政及保障部门开展的科研活动和学校所属的教职工的科研成果。
二、科研统计时段
三、科研统计的有关安排
1、请通知本单位科研人员在
2、
3、此次上报的科研统计情况将作为今后科研证明及本学期绩效考核的依据,未列入统计中的任何科研项目,学院将不予开具证明或盖章,请各位教职员工将个人科研成果认真汇总统计,不得遗漏。
四、组织实施
为了保证统计的完整性、科学性、准确性、客观性,本次统计实行全校人员统计。 各教学院、系、部的科研统计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请在规定时间(
五、科研统计的基本要求和其它注意事项
科研统计工作涉及面较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各有关单位和统计人员一定要增强责任感,认真负责地如实填报数据,杜绝虚假、错误数据。特别注意防止遗报、缺报、重复填报的情况。
联系人:闫卓慧、田志军 联系电话:0871- 8301010、8301159。
科研处
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