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3-09 点击量:4517
根据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通过有一定汉语教学水平的中国公民,发扬奉献精神,走出国门,在世界有需要的地方承担汉语教学的任务,促进汉语和中国文化在国外的传播,加深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友谊、促进交流”的指导思想,为给我院同学创造一个更为广阔的出国学习、实习和锻炼、提高的平台,学院在泰王国驻昆明总领事馆的支持和泰国东方大学(Burapha University)的帮助下,于2011年7月22日与泰国春武里府(省)政府、泰国东方大学达成第三期协议,继续从商学院选拔汉语实习教师。
根据协议,我院将从全校各个院系高年级学生中公开选拔国际汉语教学实习志愿工作者,派往泰国支援春武里府的汉语教学工作和推广中华民族文化。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具体负责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选拔工作,现就有关实习报名选拔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人数
2012年我院选拔派遣至泰国春武里府实习的第一批汉语志愿者为50人。
二、实习地点及要求
实习地点:泰国春武里府以及东方大学附属初(高)中、小学
实习要求:1. 教授初、中级汉语语言知识
2. 传播中华民族传统文化
3. 树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良好国际形象
4. 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影响力
三、实习对象
(1)商学院2008、2009级在校本科生
(2)有一定外语交际能力优先考虑(英语、泰语、日语、法语不限)
(3)有奉献精神,热爱对外汉语教学事业,有责任心,适应能力强
特别提醒:凡对志愿者事业和对到泰国传播汉语及中国文化无坚定信念,不能在艰苦环境下工作发扬吃苦耐劳精神,身体孱弱和过 敏体质者,请勿报名。鉴于选派名额有限,学院对报名同学进行筛选以后再确定最终派出人员,名单将在商学院校园网院务公告栏(www.ynnubs.com)中公示。
四、实习待遇
1、泰方实习学校为每位志愿者提供不低于5000.00泰铢/月(折合人民币约1000.00元)的实习生活补贴,免费住宿(含水电),工作日期间提供每日一顿免费午餐或晚餐(公共节假日除外),并在实习期间购买当地基本人身意外医疗保险;
2、每周工作量不超过12课时/小时;
3、实习学生完成汉语志愿实习教师任务返回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学院将根据志愿者实习表现组织评优和表彰工作;
4、实习学生个人护照、签证、体检、机票、(泰国)签证延期等费用自理。
五、实习纪律
实习期间志愿者
1、严格遵守泰国的宪法和法律,不违反泰国实习学校的校纪校规,尊重泰国人民的民风民俗;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有任何不良违纪记录,不做有损国家形象、学院及个人声誉的事情,保证顺利完成实习任务;
3、不得擅自离开或更改实习学校,若有特殊原因,须上报商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春武里政府和实习学校,取得三方同意;
4、要注意自己的人身以及财产安全,遇到特殊情况须及时与实习学校、商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曼谷大使馆联系。
六、实习时间安排
实习时间一学期,从2012年5月—2012年9月,共五个月。具体如下:
时间安排 |
工作安排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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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派遣网络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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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派遣咨询 |
慧宇楼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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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接受报名 |
慧宇楼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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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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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资料筛选,确定面试资格 |
慧宇楼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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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培训 |
慧宇楼2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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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
慧宇楼1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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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面试结果,安排出国前培训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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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外事纪律、语言、礼仪教学等一系列工作。课程如下: 1、 《外事纪律与制度》 2、 《涉外礼仪与形象》 3、 《对外汉语教学法》 4、 《中(小)学教学教案写作》 5、 《普通话发音技巧训练》 6、 《泰入门语》 7、 《高级泰语》 8、 《出国英语实用范例》 9、 《泰国历史文化概况》 10、《跨文化心理调适》 11、《跨文化基本生活常识及技巧》 |
慧宇楼 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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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一批赴泰汉语教学志愿者报告总结 2011年第二批赴泰汉语教学志愿者出征动员 |
慧宇楼1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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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往泰国 |
商学院-泰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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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春武里省东方大学进行集中培训 |
春武里省政府 |
至2012年9月 |
志愿者工作分配结束,开始为期5个月的泰国中小学教学 |
泰国 |
2012年9月中旬 |
志愿者教学工作结束,返商学院回派遣学院进行调整,进入新学期学习 |
商学院 |
注:所有经审核后获得报名资格的同学请按以上时间安排参加面试及培训等活动。
七、实习考核
1、志愿者若实习期间表现良好,成绩优秀,个人严谨自律,实习结束时东方大学和实习学校将对志愿者的实际情况给与考核评价,春武里省政府为志愿者颁发荣誉证书;
2、学生实习结束后返回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持此证书和相关实习证明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各自所在系、以及教学事务部进行学分认定;
3、根据各院系专业特点,认定学分视本专业的实习规定和实际情况而定,给予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按时返校的实习同学进行实习学分的认定(毕业实习4学分或专业实习4学分)。
八、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
(1)学习成绩单(教学事务部打印)
(2)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甲)等级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3)大学英语CET 4或CET 6证书复印件(泰语专业学生除外)
(4)购买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学平险单据(或放弃购买单据)复印件,医保卡复印件一份(必交*)
(5)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6)护照原件、复印件(若有)
(7)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以及有出国经验的报名同学优先考虑
* 鉴于到时间安排,请报名同学自报名之日起即刻办理护照(15个工作日),若选上之后无法提交出护照,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会按最终成绩排序依次安排其后同学替补。
九、面试材料
面试时每位同学须准备以下材料(6套)
(1)贴有照片的个人简历
(2)教学事务部打印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可用复印件)
(3)个人所获奖状及证书
(4)个人代表作品(若有)
(5)职业资格获奖证书
* 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以及有出国经验的同学在面试当天须进行主动陈述。
十、获派遣志愿者必填规定表格、材料
1、《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赴泰汉语实习教师资格审核表》
2、《赴泰国汉语教学志愿者出国纪律知情同意书》(需家长书面确认)
3、《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毕业实习鉴定表》(2份)
4、《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专业实习鉴定表》(1份)
5、《学生暑假社会实践鉴定表》(1份)
6、《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缓考表》
7、《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自修(直接考试)申请表》(有院级公选课必填)
8、《赴泰汉语教师实习体会报告(4000字)》(返回后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9、在泰国实习期间教学及活动过程中采集的照片(不少于3张)
(返回后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十一、报名时间、地点、咨询电话、联系人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慧宇楼109室 潘老师
3、咨询电话:0871-8352622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