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我校英语教师赴韩国淑明女子大学进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16 点击量:1963


根据云南师范大学与韩国淑明女子大学的合作协议,经与韩国淑明女子大学磋商,决定从云南师范大学有关学院、附属中小学、附属幼儿园选派共10名英语教师于2012年7月31日8月25日赴韩国淑明女子大学进行为期四周的对外英语教学TESOLTeachers of English to Speckers of Other Languages)进修。现将相关选拔交流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数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派出1名。

二、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工作表现突出;

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为英语相关专业;

在我校从事英语教学、英语教育相关工作时间不低于三年。

三、推荐及选拔程序

根据申请条件要求,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根据所在单位师资力量和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决定推荐人选,鼓励英语学科教师;

《云南师范大学英语教师赴韩国淑明女子大学进修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

近期半寸(小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2张;

近期半寸彩照电子版;

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

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复印件(一式两份);

报送纸质材料之前,须将半寸彩照片电子版、附件的电子版提前发送至国际

合作与交流处63288197@qq.com邮箱。

备注:被推荐教师所填写表格信息需真实有效,所报送材料应实事求是、内容充实。

四、赴韩费用

往返机票、护照、签证、在韩旅游保险以及体检费约5500元人民币,由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提供;

在韩学习、住宿、伙食及考察费约650美元由韩国淑明女子大学提供;

在韩期间个人生活费(约4000元人民币)由派遣教师本人支付。

五、选拔办法与程序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具体细节请见附件2、3);

各学院推荐参加选拔者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于2012518日上午12:00前交至慧宇楼109国际合作交流曾颖 8352622处,逾期不再受理。

2012521-22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会同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学事务部、申报者所在院系负责人以及人力资源部进行面试考核;

派遣人员确定后,至我校人力资源部签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在职教职工外派进修协议书》;

派遣教师《进修协议书》签订完毕,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安排其参加云南师范大学的出访培训;

派遣教师返回后,TESOL资格证须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英语教师赴韩国淑明女子大学进修报名表

附件2: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在职教职工外派流程

附件3: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管理规定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2514

 

 

 

注:

韩国淑明女子大学位于韩国首都首尔市中心,是韩国知名的女子大学,有一百余年的办学历史。淑明女子大学以贞淑,贤明,正大的校训为基础,培养了具备高能力和高贵品德的女性尖子人才,现已成长为拥有文、理、生活科学、社会科学、法、商、音乐、药、美术九个学院,44个硕士学位专业、27个博士学位专业,在校学生1.59万人的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