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9-06 点击量:3498
根据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通过有一定汉语教学水平的中国公民,发扬奉献精神,走出国门,在世界有需要的地方承担汉语教学的任务,促进汉语和中国文化在国外的传播,加深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友谊、促进交流”的指导思想,为给我院同学创造一个更为广阔的出国学习、实习和锻炼、提高的平台,学院在泰王国驻昆明总领事馆、泰国春武里(省)政府以及泰国东方大学的支持帮助下,于2011年7月与泰国春武里府、泰国东方大学达成第三期协议,继续从商学院选拔汉语教学实习志愿者。
根据协议,我院将从全校各个院系高年级学生中公开选拔国际汉语教学实习志愿工作者,派往泰国支援春武里府的汉语教学工作和推广中华民族文化。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具体负责汉语教学志愿者的选拔工作,现就有关实习报名选拔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人数
50人
二、实习地点及要求
实习地点:泰国春武里府以及东方大学附属初(高)中、小学
实习要求:1. 教授初、中级汉语语言知识
2. 传播中华民族传统文化
3. 树立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良好形象
4. 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影响力
三、实习对象
(1)商学院2009、2010级在校本科生(专业不限)
(2)有奉献精神,适应力强,热爱对外汉语教学事业,有责任心
(3)具有外语交际能力者优先考虑(英语、泰语、日语不限)
特别提醒:凡对志愿者事业和对到泰国传播汉语及中国文化无坚定信念,不能在艰苦环境下发扬吃苦耐劳精神,身体孱弱和过敏体质者,请勿报名。鉴于选派名额有限,学院对报名同学进行筛选以后再确定最终派出人员,名单将在商学院校园网院务公告栏(www.ynnubs.com)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页(foreign.ynnubs.com)中公示。
四、实习待遇
1、泰方实习学校为每位志愿者提供不低于5000泰铢/月(约折合人民币1000元)的实习生活补贴,免费住宿(含水电);
2、工作日期间,每日提供一顿免费午餐;
3、每周工作量不超过12课时/小时;
4、实习期间应遵守当地相关管理规定;
5、实习学生个人护照、签证、体检、机票、(泰国)签证延期等费用自理;
6、实习学生完成汉语志愿实习教师任务返回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学院将根据志愿者实习表现组织评优和表彰工作。
五、实习纪律
实习期间志愿者
1、严格遵守泰国的宪法和法律,不违反泰国实习学校的校纪校规,尊重泰国人民的民风民俗;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有任何不良违纪记录,不做有损国家形象、学院及个人声誉的事情,保证顺利完成实习任务;
3、不得擅自离开或更改实习学校,若有特殊原因,须上报商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春武里政府和实习学校,取得三方同意;
4、要注意自己的人身以及财产安全,遇到特殊情况须及时与实习学校、商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曼谷大使馆联系。
六、实习时间安排
实习时间四至五个月,一学期,2012年11月—2013年3月。
具体如下:
工作安排 |
地点 |
|
2012年9月10–23日 |
志愿者派遣网络宣传、咨询 |
|
2012年9月24日 |
开始报名 |
慧宇楼110室或网上报名 |
2012年10月8日17:00 |
报名截止 |
|
2012年10月9日 |
书面资料筛选,确定面试资格 |
慧宇楼110室 |
2012年10月10日13:00 |
面试培训(书面资料筛选通过者参加) |
|
2012年10月12日 |
面试 |
慧宇楼102室 |
2012年10月16日 |
公示面试结果,安排出国前培训事宜 |
|
2012年10月17–31日 |
安排外事纪律、语言、礼仪教学等系列课程: 《外事纪律与制度》、《高级泰语》 《对外汉语教学法》、《中教教案写作》 《跨文化心理调适》、《泰入门语》 《涉外礼仪与形象》、《出国英语实用范例》 《泰国历史文化概况》、《普通话发音技巧训练》 《跨文化基本生活常识及技巧》 |
培训课程详见国际处安排 |
2012年11月1日 |
2012年第一批赴泰汉语教学志愿者总结暨第二批赴泰汉语教学志愿者出征动员会 |
慧宇楼102室 |
2012年11月2–6日 |
泰国春武里省东方大学进行集中培训 |
春武里省政府 |
2012年11月7日至 2013年3月 |
志愿者工作分配结束,开始为期5个月的泰国中小学教学 |
泰国 |
2013年3月8日 |
志愿者教学工作结束,返商学院回派遣学院进行调整,进入新学期学习 |
商学院 |
注:所有经审核后获得报名资格的同学请按以上时间安排参加面试及培训等活动。
七、实习考核
1、志愿者若实习期间表现良好,成绩优秀,个人严谨自律,实习结束时东方大学和实习学校将对志愿者的实际情况给与考核评价,春武里省政府为志愿者颁发荣誉证书;
2、学生实习结束后返回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持此证书和相关实习证明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所在教学院(系)以及教学事务部进行学分认定;
3、根据各院系专业特点,认定学分视本专业的实习规定和实际情况而定,给予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按时返校的实习同学进行相关学分的认定(毕业实习学分、专业实习学分)。
八、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
1、下载并填写《2012年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第二批赴泰国春武里府汉语教学志愿者报名表》
2、学习成绩单(教学事务部打印)
3、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甲)等级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4、大学英语CET 4或CET 6证书复印件(泰语专业除外)
5、学平险单据(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单据或放弃购买单据)复印件,医保卡复印件一份(必交)
6、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7、护照原件、复印件(若有)
8、个人所获奖状及证书(复印件)
9、个人代表作品(若有)
10、职业资格获奖证书(如报关、报检员、国际商务单证员、导游人员资格证、秘书证、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或钢琴、小提琴民族乐器等技能资质证书)
11、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及有出国经验的报名同学优先考虑
* 鉴于到时间安排,请报名同学自报名之日起即刻办理护照(15个工作日),若选上之后无法提交出护照,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会按最终成绩排序依次安排其后同学替补。
九、面试材料
面试时每位同学须准备以下材料(6套)
1、贴有照片的个人简历
2、教学事务部打印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3、个人所获奖状及证书(复印件)
4、个人代表作品(若有)
5、职业资格获奖证书(如:报关员、报检员、国际商务单证员、导游人员资格证、秘书证、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或钢琴、小提琴民族乐器等技能资质证书)
* 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以及有出国经验的同学在面试当天须主动陈述。
十、获派遣志愿者必填规定表格、材料
1、《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赴泰汉语实习资格审核表》
2、《赴泰国汉语教学志愿者出国纪律知情同意书》(家长书面确认)
3、《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毕业实习鉴定表》(2份)
4、《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专业实习鉴定表》(1份)
5、《学生暑假社会实践鉴定表》(1份)(若需要)
6、《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缓考表》
7、《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自修(直考)申请表》(院级公选课必填)
8、《赴泰汉语教师实习体会报告(4000字)》(返回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9、在泰国实习期间教学及活动过程中采集的照片(不少于3张)
(返回后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十一、报名时间、地点、咨询电话、联系人
1、咨询及报名:2012年9月10日至10月8日
2、报名方式:慧宇楼110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或下载附表填写并发送至63288197@qq.com邮箱。
3、咨询电话:0871-8352622温老师
4、截止日期:2012年10月8日17:00
附:2012年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第二批赴泰国春武里府汉语教学志愿者申报表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