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国际大学生微电影盛典”活动作品征稿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06 点击量:2025


全国各大专院校、高校电视系统、独立制片人、视频爱好者:
首届国际大学生微电影盛典活动于20127月正式启动,该活动由中国高等院校影视学会、中国文化信息协会影视艺术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传媒研究中心及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联合主办,现面向国内外征集作品。
我们的宗旨是:推动微电影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挖掘新人,促进中国电影电视以及视频艺术的可持续发展。
大赛组委员邀请国际国内专家学者参加评委会工作,于20129月中旬在北京进行初评,并选出160部作品进入终评。首届国际大学生微电影盛典活动201210月上旬在北京市举办,同时举办首届国际大学生微电影盛典颁奖晚会及高峰论坛。届时,观摩优秀获奖节目,进行学术研讨、交流、讲座。
本届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有机会被推荐参加相关国际电影电视节的竞赛单元和交易单元。
一、作品征集时间及范围
 1.作品征集时间
20127102012910
 2.作品征集对象
    各大专院校、高校影视机构(公司)、独立制作人、DV俱乐部、 国内外视频拍摄爱好者、广告创作人员,活动特别邀请全国各电视台、网站的青年编导、记者送选作品参加此次大赛。
 3.参选作品为近3年内的独创节目,也可以截取为电视台(或其它媒体)创作的节目中最好看的一段。
二、作品类别:
  1. 一分钟作品(剧情、 纪录短片均可)
  2. 一个镜头作品(剧情 、纪录短片均可)
  3. 剧情短片(10分钟以内作品;20分钟左右作品)
  4. 纪实短片(10分钟以内作品;20分钟左右作品)
  5. 校园其它类作品(动画、MV)
  6. 广告作品
  7. 宣传作品(环保 城市 企业 商业宣传片)
  8. 半岛国际电影节入选作品(由组委会选送)
  9. 入选法国、德国、韩国、日本电影电视节作品(由组委会选送)
三、奖项设置:
评委会大奖1     5万元
剧情类大奖1     3万元
纪实类大奖1     3万元
单项奖: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摄影、  最佳剪辑、最佳短片、最少投资、最佳创意、最佳人气和最佳音乐音响作品
剧情类:一个镜头作品;一分钟作品;10分钟以内作品;20分钟左右作品四项
纪实类:一个镜头作品、一分钟作品、10分钟以内作品、20分钟左右作品四项
其他类(校园类作品、广告作品、宣传作品、动画作品、MV等)
以上类别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所有奖项均有奖金、奖杯和证书
四、活动时间
     竞赛单元评选日程
     作品征集时间:2012710910
     作品初评时间:2012920925
     作品终评时间:20121061010
     五、颁奖典礼时间
     颁奖典礼时间:201210月上中旬
     颁奖典礼地点:中国北京
参赛作品请于2012910日前寄往首届国际大学生微电影盛典组委会:
联系人:刘思雨:13911095961  金川:13810643667 刘凯:13601395616
  010-83525827      51816994
  010-83525827
  箱:zuweihui999@vip.163.com
  :北京市西城区建功西里36号天缘公寓A2904
  编:100054
五、参赛方案
1.送选者可登录中国纪录片网www.cnjlp.tv官方网站下载《参赛作品报名表》,要完整填写好各项内容后签署姓名,将《参赛作品报名表》连同参赛作品邮寄至影像节指定的作品征集机构。
 2. 送选作品存储介质可以为DVD光盘(一部作品需要光盘3张)(720×576/625线),无拉毛、无带伤、无噪波,音频不失真、不超标。
 3. 送选作品资料包含电子版《参赛作品报名表》、作品DVD光盘3张(光盘必须是PAL制式,能在普通电脑和DVD机上播放),导演近期工作或者生活照(JPG格式1024*768以上)2张(可提供多张),提供作品的中英文简介(50—150字)发至zuweihui999@vip.163.com邮箱。
 4.送选作品不收取任何参评费。
 5.颁奖典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参评须知
1.送选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否则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大赛组委会及主、承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由上述原因给大赛组委会或主、承办方造成损失,参赛者应依法予以赔偿。
2.所有参评作品著作权和版权为创作者所有,参评者需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其参赛作品的使用权,主办单位有权选用作品片段进行宣传和展示,不另付稿酬。
3. 送选者必须同意大赛组委会拥有此作品在电视频道、网站、手机
视频、户外、影院等媒体及公众场所的宣传播映权,或用于公益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非商业性活动,以便作品的评选及大赛的顺利进行。同意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无偿拥有展览、发布和出版的宣传使用权。组委会有权将获奖作品免费提供给国家公益事业部门使用。
4.送选者将于评选工作结束后收到大赛入选通知,邀请参加相关活动(如领取证书、奖杯、奖金等),若入选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为自动放弃。
 
 
                                                                                     首届国际大学生微电影盛典活动组委会

                                  201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