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教职工午餐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1 点击量:3369


各单位:

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中,涉及午餐补贴的提案;为了顺利平稳地实现两校区办学,保持教职工队伍的相对稳定;现对教职工午餐补贴的标准、支付方式做以下调整:

一、   补贴对象

1、        与商学院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合同制人员;

2、        与商学院签订返聘协议、劳务协议的,协议制人员(不含外聘教师)。

二、   补贴标准及享受方式

1、        补贴标准:150/月;

2、        补贴方式:根据考勤情况,在工资中支付;

注:当月出勤超过1/2工作日的全额享受;出勤不足1/2工作日的,不予享受。

三、   调整时间:上述调整自20121015(周一)起开始执行,海源校区教工食堂同时停止对教工开放。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后勤管理处

0一二年十月十一日